說故事之前先說明發表文章的目的,這不是一篇爆料文,請勿詢問其中學校名稱與教授姓名,反正問了也不會有回應。另外也是想利用此網站的高度影響力來杜絕這種現象的再發生。(套句政府官員的話~~我們就祈禱吧)
話說五月,我在幫家裡的人報稅時,赫然發現我那正在念研所的弟弟去年竟然有將近10萬元的收入。一張是建築事務所給的所得憑証約6萬元;另一張是他的學校所發出的約4萬元。我當時天真的想學校的所得應該是在學校打工的所得吧,而事務所的應該是幫忙作研究案的所得。我疑問既然他都能夠憑自己的能力賺錢了為何還要時常向家裡拿錢。於是我打了電話去確認,電話那頭傳來了我實在沒想到的情況。他說:那不是他的錢,那是他的指導教授先借放在他那裡的,之後當然還得吐回去。是的,熟悉財稅的您應該知道教授玩的把戲了---隱藏自己的所得。這有何好處?就讓小弟來野人獻曝:首先降低自己的所得級距,也就是本來你要繳40%的稅,現在可能能夠DOWN到30%更甚到21%;此外,由於弟弟的所得憑單上的預扣稅額為零,也就是說教授在這兩份的所得為淨所得,白話一點這10萬元教授是不用繳稅給國家的。因為納稅的責任在敝人弟弟的身上。
對於小弟我不忍苛責,也無法責難。因為他是工科的,他不懂這個。就算他理解他也沒有說不的選項。但對於在會計師事務所上班的我而言,我理解事情的嚴重性。
首先;對於國稅局而言,要抓這種鑽漏洞的方式簡直是簡單任務。其一,兩方的帳戶往來。如果用匯款的,肯定有往來的證據。用現金提取再交付給教授的方式,
兩方帳戶提款與入款的金額與時間如此相似又相近豈不起人疑竇。其二,弟弟是否真的有能力承擔研究案,值得事務所給他如此的酬庸,也是疑點之一。
其次;師道之不存令我驚訝。我相信教授在教學上是個好教授,不過這樣的逃稅奧步實在令人不齒。我認為這方法不是教授自己想出來的,應該是聽信朋友或是某某理財專家的讒言才學會的方法。但夜路走多總是會碰到鬼的,對於國稅局而言是要不要行動,而不是能不能的問題。
文章到此,鄉民會問後續呢?我是否有採取任何動作。不,我成了莊國榮口中的小孬孬,我私心的期望弟弟能順利畢業,也沒有告訴弟弟事情的嚴重性以免增加他的心理壓力。
除了期望鄉民們的回應以外,還期望鄉民們回答我幾個問題。第一個:你的指導教授也玩這招嗎?而你是建築系嗎?或是某某系?第二個:我更好奇的是會計系研所或是其他財金系研所的教授們也用這招嗎?會獨立出來問是因為這些系的學生對稅法稅務應該比其他系別的學生更有SENSE。如果也無法拒絕教授要求可見事情的嚴重性。
我是覺得那些錢應該是撥款單位確定是你弟該得的錢,才會匯到他的帳戶,不是給教授的錢,你弟弟說錢要還給教授的說法很可能是說謊,不然就是教授想誆騙你弟弟的錢。你就叫你弟弟去跟教授說,帳戶被家人察覺到有來路不明的錢,請教授來家裡向家人解釋清楚,不然錢會被家人扣住無法動用。
學生有領研究計畫的補助金吧,那也要學生掛名才能領!一般的計劃大一些的名義上都是一博二碩,但實際上可能只有一個人在進行計畫,其他人支援其他計畫去了,基本上實驗室的成員都有錢可以拿,但不是每個人都能掛的到計劃名!所以領出來後還要分給其他人,全台灣的指導教授有90%都這樣做!
還有建築師給的憑證,那是給實驗室進行改建的工程!基本上學校的研究計劃只有設備費與材料費,實驗室想改建(大多是再隔出一層)就要洗錢!建築師給憑證那還太遜了!有些專們做學校生意的包商會開很多人頭公司如開影印店/電子材料行等,專門配合老師想進行實驗室改建但限於名目要報帳的問題想出來的方法!
台灣為了防弊計畫的錢規定的很死,但還是有辦法活用,很多計畫只有耗材費沒設備費叫老師去那生機器?還是要用洗錢的方式買!
基本上全台灣有90%的大學私底下都這樣做,學校的承辦人員都知道,但有沒有進自己口袋很容易被人知道,基本上會幹這種事的人不多,傳出去名聲臭了要拿計畫就難了!
公款的運用的方式有三種:
公款法用->一切合法
公款公用->有瑕疵但沒貪汙
公款私用->違法且貪污
基本上能做到公款法用的很難,因計劃的報帳規定很死,不易更改項目去報, 所以就有一些洗錢的方式但沒貪污!
若要去告的話也可以,不過基本上老師沒貪污把老師得罪那就麻煩了,因你換去任何一個老師也都幾乎這樣做!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