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三角督、四角督、十角督如果最高票者票數超過總有效票50%,直接當選但只要當選者的票數沒有超過50%,就選前兩名重選一次,這樣當選的一定有超過50%得票這樣就可以避免棄保、政治分贓、誰跟誰和之類的選舉操作真正選出一個民意過半的政府
不太能理解樓主說法。最高票者票數超過總有效票50%,直接當選.......這不是廢話嗎?現今國內外選舉規定不少,基本上不外乎:最高票數者勝 和 需超過有效票50%勝無論是這兩種的哪一種,只要拿到有效票50%以上都是直接當選啊!台灣採用的是最高票數者勝,但不需要過50%,這是最多國家採用方式。而你說的一開始沒人過50%,就抓得票最高的前2個再選一次.......再選一次?還要另外安排日期地點,選票重印,選務相關人員配置.......你是嫌時間和錢太多沒地方花嗎?
有些國家會進入第二、甚至第三第四回合,務必求勝出者必須拿下 50%以上的票數。這也沒什麼不好,雖然浪費時間金錢,但是可以確認獲勝者有最強的支持度。因為人心很複雜,有時候不知道要選誰,但是很明確知道不要誰當選,如果多個 "抵銷某人一票" 的選項,那選舉結果可能會不一樣。遊戲規則先講好就好了,打麻將最討厭有人翻桌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