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風向傾向廢除文言文,推廣白話文
但到了考試,國文作文這個考科,滿級分(6級分)的範文通常都是「文謅謅」的,而不會太白話
寫得太白話,就算內容很有料,頂多拿個5級分
這樣不就很矛盾,又要推白話文,但考試評分時的高分標準又還是要「文謅謅」才會高分
那這樣是不是也要廢除作文考科,寫到5級分已經算表達能力很好、沒有流水帳了,但只因為沒有「文謅謅」而差一級分,可能就差好幾間學校了
例如寫「禁菸」vs「不可以抽菸」或台語的「未使呷薰」,寫2個字就能表達4個字的意思了
文言文常用的特性是一個字就能當很多詞類來用,例如「手長鑱」的「手」=「手持」,現在日常生活中的「禁菸」的「菸」=「抽菸」,一個字就包含名詞與動詞,所以其實「禁菸」也算是文言文,口語上不會這樣講,而是講「未使呷薰」,可見文言文還是存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很實用
至於國文作文1~6級分,3級分還有點流水帳,4級分就已經流暢了,5級分就高於一般了,要6級分沒「文謅謅」通常都拿不到(而且文章布局還不能太開門見山,開頭最好先鋪點梗),但這樣已經不太實用了,而變得有點做作了,所以其實5級分就夠了,但卻會導致成績分發時差很多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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