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給人住的,不是拿來炒的吧!

政策一堆,治標不治本。
什麼屯房稅,房地合一,只是要錢的手段而已。

限制個人第二棟以上房產30年不得產權移轉不就好了。[

房子是拿來住的,不用頭期款又怎樣
當房奴一輩子就對了。

人人有房住,刺激消費還比較實在。
文章關鍵字
所謂的貴婦團、醫生娘團~炒房地產是一種時尚
童r wrote:
限制個人第二棟以上房產30年不得產權移轉不就好了。[

這好像不行吧?讓大家都等三十年,那不是更少賣方?
應該是不能「買入」才對,手上有多間房產的人,
要賣給第一次買房的人,也要能移轉產權,不然怎麼脫手?
童r wrote:
政策一堆,治標不治本...(恕刪)

房地合一稅改一下就好,45趴調到90趴年限6年調到20年,漲價歸公自然就不會有人去炒地炒房。
cherry40727 wrote:
房地合一稅改一下就好,45趴調到90趴年限6年調到20年,漲價歸公自然就不會有人去炒地炒房。

漲價歸公?

那 ...

『國民黨』執政的時候,為什麼不落實?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童r wrote:
限制個人第二棟以上房產30年不得產權移轉不就好了。


你有想過這會造成什麼後果嗎?
1. 經濟上漲, 每年物價通膨/原物料人力等持續上漲, 因此房子造價等成本持續上漲, 房價只會上漲不會下跌, 住宅用地透過政府投標方式釋出, 標金/成本持續上漲
2. 有錢的持續買入房子, 畢竟房產是資金配置的一環, 在其他地方賺的錢總是要配置在房地產上
3. 房子一旦買入就要持有30年, 因此年輕人絕對買不起新房, 有錢人與財團持續買入新房, 把30年的老房子用較低的價格賣到市場上(30年前取得成本低), 因此新房一般人買不起, 大家開始炒30年房子(需求增加)
4. 漸漸的會發現, 所有資產都在財團與有錢人企業主身上, 因為新房入手後就開始出租, 租金收入又拿去買新房.....等到收租30年後把房子釋出賣到市場上, 錢又持續去買新房來出租........一般人根本沒有翻身機會
童r wrote:
限制個人第二棟以上房產30年不得產權移轉不就好了。

連共產國家都沒這樣子玩,
XXX
萬里豪宅一天不拆 居住正義就是空談
童r wrote:
限制個人第二棟以上房產30年不得產權移轉不就好了。

憲法第23條明定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你們現在所說的應該都算違憲了,警衛~~~包圍01,叫蔣大交出所有人的個資
我要一網打盡^++++^
大胸女人記得送到我這裡來,我要一個一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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