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春節新鈔兌換事宜 - 中央銀行
兌鈔期間:113年2月1日(週四)起至2月7日(週三)止,共5個營業日。
指定兌鈔地點
臺灣銀行
臺灣土地銀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第一商業銀行
華南商業銀行
彰化商業銀行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中華郵政公司之456家分行(郵局)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