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GY wrote:次颱風的災害預估和放假標準大多以風力為衡量 七二水災後,人事局已修訂「天然災害停止辦公上課作業辦法」第2條,規定依據氣象局觀測或預報,各地區雨量已達當地「雨量警戒值」也可作為停止辦公上課的條件之一,人事局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轄區內「雨量警戒值」,報行政院核備。未來一旦氣象局發布特大豪雨、超大豪雨警報,地方政府即可依據各地雨量是否達當地「雨量警戒值」決定放假與否。但實際上要以雨量來宣布停止上班上課還是有一定的難度沒有辦法像颱風一樣可以預估風力只有實際降下多少毫米的雨量才有辦法做決策
zola wrote:跟國立大學有蛇摸...(恕刪) 你去看他發的文,他都會覺得國立大學生很值炫耀一直提出來只是想在01上面吸引別人目光罷了你國立這麼厲害就想放假跟市長說一聲就好啦另外,你有一點概念好不好,這是因為疏洪做的不好才會導致災情嚴重半夜下豪大雨然後早上放晴,請問有什麼差別嗎?(在疏洪都做好的情況下)除非瞬間雨量超大,超過了排水量,政府看情況可以決定你有沒有遇過瞬間15級的風速政府能治水但是能治風嗎?國立大學生發文時請經過大腦(如果有這個器官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