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為什麼有的地方法定騎樓可以私用,有的地方法定騎樓又不能私用, 騎樓可以私用,但是必須留行人通道,整個用帆布擋起來不准行人過真的太惡劣,什麼擋風根本是藉口,不想顧客用餐有路人在旁邊走來走去而已,想營造在騎樓用餐和店內沒有差別的感覺,占用公共通道來討好顧客就是公器私用
這就是台灣永遠不是民主國家的證明全台強佔騎樓空間,路邊當路霸,亂蓋違建出租盈利一大堆這些人犯法一點事都沒有,被抓到一副你奈我何大家有沒有想過這些被強佔的空間換算成房價是多少錢?政府不斷對守法的人打臉告訴你們這些老百姓,是你自己不懂強佔的你就只能乖乖花大錢買車位,買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