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朋友聚餐,小吃配酒的那種,最後結帳是直接 AA 制,大家平分金額。
結果有不喝酒的朋友、還有只喝一杯的朋友,就覺得不太合理,為什麼要跟愛喝的那幾個人平分酒錢?
有人的立場是:「AA 制就是圖方便,不要算那麼細,不然很麻煩。」
但另一派會覺得:「我沒喝酒,甚至沒沾,卻要幫別人分酒錢,感覺被迫買單。」
更尷尬的是,當場如果有人提議分開算,氣氛就容易變得很微妙,好像變成在斤斤計較。
不知道是要直接大家平分當作友情消費,還是酒錢另外算,讓不喝的人不要多付,
我自己覺得聚會的開心很重要,但帳單的公平感,有時候也會影響下次要不要再約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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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13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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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13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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