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i wrote:我能跟你說...10...(恕刪) 10秒內不算那是結果論之前有討論過這個案例是由於檢察官告錯法條才有這個結果詳情請翻閱爬文如果有這樣的同事一次兩次會先警告而且要在大家都看到的地方再來一次就直接動手下去了這種人說白一點就是白目欠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