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的倫理__是崇高的信仰還是虛無的幻想?

在分享我的想法之前,先自爆一件事
小弟我目前唸的是國內的心理系,所以在站上看到跟心理有關的議題,都會比較注意
像是這一篇"[分享] 現在人的殺手--憂鬱症,自己進來檢查檢查吧!"
其實就是想儘量分享自己所學,減少一些大家對心理學產生一些的誤會

今天讓我想跟大家討論這個主題,主要還是跟最近去世的那位倪姓藝人有關(實在看了過多新聞,不想再提及他的名字)
這個事件在最近各大媒體都放了相當多的版面
在連爺爺與宋爺爺的政治版面以外,絕大部分的新聞都是放在這位藝人的去世以及週邊人員炒作的新聞
在今天的tvbs,我看到一個自稱是心理醫師的人出來講話
這位醫師叫陳國華,他就在眾多媒體的面前說出倪先生曾去就診
診斷結果,認為倪先生有重度憂鬱症,並說倪先生可能有東西在別人手裡,讓他相當害怕
而且倪先生在診斷中,也表達出強烈的輕生念頭
新聞在此

陳醫師自稱為心理醫師,卻在新聞媒體上任意公開他的當事人的就診資料
而且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之下,將他的病情告訴無關的第三人知道
心理學專業人員倫理準則心理學專業人員倫理準則的第一章提及了五個基本的倫理準則
一、人道與尊嚴
每個人對其生活與行為均有不可侵犯的自主權利。心理學專業人員應尊重人性之尊嚴與價值,在從事專業工作時,應隨時考慮其作為對他人福祉的可能影響。

二、專業與負責
心理學專業人員在教學、研究、或提供各項服務時,應一秉個人對於知識之誠篤,盡力維持最高專業水準,並對自身行動的後果負責。

三、知識之增進
心理學專業人員應體認自身學養及能力之限制,隨時留心並吸收與其專業有關之新知,並只在其專業能力所及的範圍內提供服務。

四、隱私與保密
心理學專業人員對他在研究或工作過程中所獲得的資料,必須嚴守秘密,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予以公開。當他獲得當事人同意,而在著作、演講、或研討會中引用當事人資料時,必須以適當方法隱藏當事人之識別資料。

五、道德與法律
心理學者應關切社區中公認的法律與道德標準,並體認到認同或違背此等標準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影響,而特別注意自身的言行。


從第一點,第四點與第五點,心理人員應該要相當小心注意自己的言論,以免影響或傷害他人
第四點的隱私與保密特別是我們在學習每一門心理學的專業課程中,每每被提及的要項
而且在臨床諮商領域中,為當事人保密也是得到當事人的信賴的要件之一

醫師倫理規範的第二章第十一條也有相類似的規範
"醫師應尊重病人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醫師不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之病人秘密。"
但從陳醫師今天在電視中的公開宣布倪藝人是他的病患,並且透露他的病情
應該是已經完全無視於這幾點最基本的倫理準則的訴求
新聞報導的同時,也出現了這位醫師推出的新書,這樣的組合,實在讓我無法茍同

或許因為我仍是一個學生的緣故,也或許是我對於心理學仍有相當多的憧憬
從我大一進入心理系,每門課提及的心理專業人員的倫理,一直都是我相當重視的準則之一
即使我唸的不是臨床諮商領域,不須面對病患的疾病與隱私
這些倫理規範,特別是保密一條,也是時時注意小心,不讓自己違反這些準則
但是今天看到這位醫師,打著心理醫師的旗號,卻直接違反了教科書上總會提到的準則
也是在從業倫理中都有明文的規範,而他似乎視若無睹

這是什麼原因呢??
難道是我把這些倫理準則想得太過於崇高嗎?
其實這些準則只是些廢話,根本沒有遵守的必要?
還是他們執業太久,早已經忘了學校裡學的東西?
或是規則就是用來破壞的,只要為了利益,一切規則都不用遵守?
..................................

是不是我想得太多了,其實這社會上這種事情無所不在?
即使如此,我還是認為身為一個專業人員,應該都有他需要遵守的專業倫理
雖然這些規範並非牢不可破,但它的存在有它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系上老師曾經提到,心理人員相當重要就在於遵守這些倫理,一定要為當事人保守秘密
因為心理專業人員在與當事人接觸的過程中,會比其他行業接觸到更多當事人的隱私與秘密
而這些我們看似微不足道的私事,卻很有可能對當事人的生活有相當大的影響
即使是讓人家知道當事人曾經來找過你治療,都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困擾

今天陳醫師在電視上公開的講出這些事情,或許對當事人已經無法造成困擾了,但仍然不應該將這些公諸於世
更何況這些事情,還有可能造成他的家人與朋友的困擾
這種做法,可能已經讓一般民眾擔心他的隱私會不會也被其他心理師或諮商師揭露
而讓病患與心理師的關係變得緊張,無法互相信任

今天我所說的這些,並不只是為了要評論這位陳醫師的所作所為
也希望能與大家一同討論,你對專業倫理的想法與做法
這個主題似乎太過於嚴肅以及乏味,而且似乎存在許多道德評判的味道,或許不會是個熱門議題
但是若對於這方面有任何感想與意見,甚至有另一端的批判或辯證,希望都不吝分享
推推推,贊成您的見解。
專業需要維護,私人隱私亦是。
剛看了新聞,政府已經準備要辦陳國華了.
這麼明顯的過失,我看他以後日子難過了.
看到這新聞,雖然我不認同陳醫師的作法,但是更懷疑媒體加油添醋了多少的內容。
我跟你一樣是念心理的,而且畢業了很多年。對於你的問題,我只能說,盡人事,聽天命。
這不僅僅是有與現實妥協的無奈,更有民族性、文化性的因素在裡面。
東方人對於「隱私」這種事,真的是不太注重
那個陳國華,只是想出名罷了~~
靠著替倪先生看過病,上電視。
靠著替倪先生看過病,出本書。
標準的東方人~~

ptx wrote:
...恕刪...
這是什麼原因呢??
難道是我把這些倫理準則想得太過於崇高嗎?
其實這些準則只是些廢話,根本沒有遵守的必要?
還是他們執業太久,早已經忘了學校裡學的東西?
或是規則就是用來破壞的,只要為了利益,一切規則都不用遵守?
..................................

是不是我想得太多了,其實這社會上這種事情無所不在?
即使如此,我還是認為身為一個專業人員,應該都有他需要遵守的專業倫理
雖然這些規範並非牢不可破,但它的存在有它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系上老師曾經提到,心理人員相當重要就在於遵守這些倫理,一定要為當事人保守秘密
因為心理專業人員在與當事人接觸的過程中,會比其他行業接觸到更多當事人的隱私與秘密
而這些我們看似微不足道的私事,卻很有可能對當事人的生活有相當大的影響
即使是讓人家知道當事人曾經來找過你治療,都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困擾
...恕刪...


ptx 兄:
您一點也沒有想的太多,相反的我希望您能夠繼續堅持您的想法。
可敬的專業人,是能夠堅持專業本身的原則的人。這句話也許很崇
高,但是事實是沒有堅持那來的專業呢?
You don't take a photograph, you make it. - Ansel Adams
我看到那新聞時也是一驚,
我算離開臨床實務有段時間了,
不過,
我不太能理解.... 一個專業人員在這時跳出來的目的為何?!
更甚者,
依稀記得, 當個案有可能做出危及自身安全舉止時, 專業人員有責任要做些什麼之類的,
不過就這個事件來說... 當事人只在事後才跳出來說些狗屁不通的話,

不知道, 現在, 專業價值是否淪喪了,

我一直以為... 這是一切的基礎.... 是一切的作為的底線,
在我工作的經驗中, 我也真的迷失了自我....
現在在台灣... 隨便掛著名字都是專家.. 在電視機前面虎爛, 反正也沒多少人會去真正的求證啊, 虎爛也不用錢, 有點皮毛, 隨便翻翻書, 專有名詞多丟幾個, 大家都被虎得一愣一愣的了. 加上新聞本身唯恐天下不亂. 然後那些掛著"專家"頭銜的人, 就靠著一些醜聞來拉抬身價, 順便大撈一筆... 真是太過分了! 大家應該來抵制他的出書!

我覺得, 要辦, 不只心理醫生要辦(基本上他心裡就有問題了. 亂報病患資料出來是怎樣), 連報的新聞台都要開罰!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隱私權的問題, 新聞有必要把關, 這種東西連播放都不該有的! 所以這家電視台應該被罰才對. 而且啊, 連病患資料都報出來了... 那是不是以後政府首長的健康狀況都能隨便報. 唯恐天下不亂喔. 真是的. 太誇張了啦...

這些人有沒有想到, 遺屬心裡怎麼想, 小孩子失去了父親, 已經很難過了, 結果在台灣, 全天下都知道你父親是怎麼了... 那種精神壓力有多大啊! 真是OOXX

到底什麼時候才會有個鐵血的新聞局長出來整頓一下啦. 這樣搞下去, 這些新聞記者會先把台灣給搞垮!

這年頭, 其實真正瘋的不是瘋子, 而是那些說人家是瘋子的瘋子!
感謝各位的回應與分享
藉此機會,也讓我找到了一兩位前輩

的確,現實社會似乎不如我念的書裡的理想
很多時候都是會面臨兩難的抉擇,可能倫理準則並不見得完全適用
在課堂上我們偶而也會跟老師討論可能遇到的困難
老師曾經給我們的回應是
我們的身份與職責就是如何利用我們的專業知識來說服對方接受不能透露當事者隱私
因此當面臨到外界壓力與誘惑時,需要的就是利用過去所學的這些專業知識,堅持倫理上的規範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進入研究所獲得更多專業知識的原因之一
不過,老師的這種說法其實也仍然相當理想化
事實上是否真能這麼做?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

另一方面,就如Asimo118所說的,其實這個事件並不只是那位醫師的問題
新聞人員應該也有他們所應堅持的專業與倫理,但在此時卻完全看不到
利用他人的死亡來增進自己的利益,老實說,這跟殺人犯罪有何兩樣呢?

我想,在各行各業都應該有其所應堅持的職業道德與專業倫理
不知各位對自己從事的專業領域上,有沒有看到什麼樣的現象
希望大家也能分享自己的見解,讓我能瞭解不同山頭的現象

to Asimo118:
其實台灣的新聞局根本什麼都不能管了
還記得以前有個節目是新聞橋,或多或少會糾正一些不當的新聞內容
雖然有點戒嚴的感覺在裡面,但至少是個監督媒體的存在
現在新聞橋沒了,曾經有類似的監督媒體的節目也都做不下去
更何況只要一進行干涉,立刻就會說這是白色恐怖、是戒嚴
再接下來的很多也不太敢打出來,因為很可能就變政治議題了
總之現在各方面都不敢得罪媒體,一個快要不存在的新聞局,應該也無法有所作為吧
我們沒有多大的能力去改變或改善已經腐爛的媒體,但是我們有選擇權。
動一動手指頭換個全家娛樂的頻道,舉凡HBO、Star Movie、CNN等等
拒絕暴力媒體的荼毒,關上電視機,駕著小車去親近大自然、去看山看海。

http://md959.blogspot.com 歡迎來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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