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因為公司作量減少然而老闆就只叫我一個人放假等待通知等了一個多禮拜一直都沒有回應現在是公司沒有工作要我停工不是我不去做的像這樣停工我是沒有薪水可以領的記得勞基法第11條好像規定說非勞工自願停工雇主一樣要照發薪水那像這樣公司是不是已經違反勞基了??真抱歉這不是牢騷只是問像這樣的情況公司是否已經違法看不懂的話請你閉上那張嘴
tinashen wrote:那如果叫你簽自願離職單如果不簽公司就用開除單 怎麼可能簽自願離職單...換做是您...您會簽嗎???當然最好是讓他開除我們啊...反正公司都沒訂單了...不如給它開除..敲他個一筆遣散費...在加上非自願離職的政府補助...一個月一萬五可以領半年喔!!!可以讓我們安心找下一個好東家了...不過...交換心態換做是我當老闆...我也會用長期無薪假的手法大家慢慢耗...反正也不用發薪水...頂多只需要幫妳負擔那少少的勞健保費...
tinashen wrote:被開除有遣散費嗎? 這個問題...只能說基本上應該是有...所以我才會用...敲他個一筆遣散費我如果被開除了是一定會要的...前陣子不是還有大大分享遣散費的計算公式嗎...不給...這下就換我閒閒了...大家再來慢慢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