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搞錯呀!接線生一個月領56K,我拼死拼活,呆在研發部門,每天用盡腦力,每天擔心不知何時會被裁員,不知何時會減薪,不知何時會無薪休假,不知何時公司會倒,一個月才領40K他們盡然接電話一個月可以領那麼高薪水投資報酬率會不會太不公平啦!這個社會到底哪裡出了問題?還是這個政府哪裡出了問題?老師不是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嗎?為何長大後發現並非如此為何有人不需耕耘就有收穫為何友人辛勞耕耘卻沒有相對收穫更可惡的是有人不需耕耘還得到別人的收穫天啊!誰能告訴我
針對報載「消費券舉債發服務人員領高薪」之說明行政院經建會97年12月11日關於中國時報97.12.11 A4版報載「消費券舉債發服務人員領高薪」,其中部分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鑒於許多民眾對於明年初即將發放消費券之發放、使用及兌領方式仍有疑惑,經建會特配合「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研擬設置「消費券諮詢中心」,提供0800免付費服務電話,受理社會大眾針對消費券相關疑義之電話諮詢服務。消費券電話諮詢中心,預計明年初設立,為求提供完整之服務,未來該中心除將委託國內具有經驗之廠商,由其資深客服人員提供服務外;另將請負責發券、稽核及使用之內政部、財政部及經建會等單位派員進駐,協助回答問題。關於文中所稱:「經建會給的待遇『超優渥』,為期十個月的短期工作,諮詢人員月薪三萬五千元,管理人員月薪五萬元,另提供保險費、加班費及獎金,諮詢人員月薪就有五萬六千元,管理人員月薪高達八萬元」一節,似有誤解,茲說明如次:一、消費券電話諮詢中心相關經費僅係預估值,未來仍需透過採購程序,由投標廠商報價,採購評選委員再依廠商報價審查其經費編列之合理性。二、所稱資深客服人員「月薪」五萬六千元、管理人員月薪八萬元,與事實不符,前揭「月薪」實為委外初估之「用人成本」,「用人成本」除月薪外,尚包括承包廠商之用人保險費、加班費、獎金、客服公司間接人員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及利潤等,屆時每月實領薪資預期不會超過資深客服人員之三萬五千元及兩名輪值主管人員五萬元之水準,經建會於相關預算書均有說明,本案工作時間暫訂為上午8時至晚間20時,週末照常上班,薪酬應與現行市面標準差異不大。依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消費券之相關業務,得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招標、決標之規定。惟經建會為求周延,相關採購仍依採購法規定程序辦理,預計於明(12)日上網公開招標,歡迎有興趣且有經驗之業者來參與投標。
那種看看就好某些公家單位的廠商駐點人員 專案人頭價6萬駐點人員通常實拿2萬多 剩下都在誰的口袋啊...通常是派過去的廠商老闆吧..所以那則新聞應該5萬6 真的去接線人員我看也才2萬剩下的.....以上是玩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