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是妨害風化罪,後來我去查真的是有觸犯到刑法。
我的疑問是如果現在在網路拍賣如販售18禁的書籍是違法的,那為何這些網路平台不把
此類相關的販賣平台關閉,這樣好像誘人犯罪一樣,還是這些網路平台業
者跟警察有掛勾??(為了給警察業績,不過我想這點應該是不可能的)。
我查了好多資料,有類似情形的小小賣家不在少數,單單只是為了把庫存書籍賣掉(沒有想太多,而觸犯法律)
這些不知情的賣家這樣被警察釣到,實在很讓人難過(會留下前科,以及心理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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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界好友關心(Lutz、緯來電視網)給我的解答其實會發這篇讓大家討論,
主要是警惕那些不知情的小賣家,在販賣此類商品要很小心,由於法律定義妨害風化罪很模糊,
固也許一個不小心就會觸犯到法律,而被警察抓然後被起訴。
我相信我朋友應該會受到緩起訴之處分,只是她很擔心家人收到法院通知而知道,有人知道大概會多
久而收到法院掛號通知呢?(已做完筆錄,以及送過法院一次)
P.S.我相信他所賣的BL一定有牽扯到第3點(不然警察也不會抓)只是又沒再拍賣平台刊登出裸露三點照,
為何警察就能認定她賣的一定有違法(難不成警察很有經驗,都看過而知道)
還是很多疑問拉,不過被抓到了,我們小市民只能乖乖認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