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吃了公司附近內湖路上的"周胖子餃子館"
熊熊想起BBS上曾有人在討論此店總是不主動開立發票
似乎有逃漏稅的嫌疑
剛爬了一下文,很多01的版友也遇過
有版友也說四海遊龍也是可以開發票但都不開

問題:是否餐飲業都需要開立發票給顧客呢?
還是有需要開跟不需要開的店標準在哪呢?
若真有逃漏稅的事實該如何檢舉呢?

(店裡的那位操對岸口音的店員臉不知道在臭什麼 )
文章關鍵字
水餃好大,好像在吃小籠包 (大男生吃10顆會很....撐)
皮太厚....比啃輪胎皮好一些
水餃好貴...(好像一顆8元吧?有錯請指正)
店員臉很臭...花平常一倍的錢去吃水餃然後又看臭臉
實在想不出再度光臨的理由

我去吃好像也沒開發票耶!檢舉可以打給國稅局有檢舉專線吧?!


是不是在小M旁邊那一家??
我公司在附近耶…
沒去吃過
不過你的問題…我記得是這樣
店家營業額超過某數字-需開發票
店家營業額低於某數字-不需開發票,需申請免開發票
並於店內明顯處貼上"免開營業用發票"的統一規格貼紙

應開而未主動開立發票者 確實有逃漏稅可能

-有錯請指正 謝謝-
如果是免開發票會依照固定營業額課稅(例如 20萬x5%)
如果申請發票則如果虧損可以抵稅
各行各業每月的營業額超過20萬需向國稅局申請使用發票。
我在內湖工作兩年了,之前搭公車常常經過這家店,感覺生意不錯
但是卻從來不想去吃...XD
台北附近愛吃水餃的..

可以去試試看丁媽媽.

很好吃歐!

台北吉林路那家~還不錯吃,但是也沒貼上不開發票的貼紙, 我上次去吃跟我說他們沒用發票,要收據嗎??

樓主依提醒我想起來了~ 似乎涉嫌逃稅!
很多賣吃的都這樣啊,像有的飲料店也很賺,一個月絕對超過二十萬,但也沒在開的
是否須開立發票是由國稅局核定(非商家申請)
目前以每月營業額20萬為基準(20萬以上用發票)
是否使用統一發票之商家可於下列網址查詢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np?ctNode=10817
ps.可先至營業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統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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