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九點與女王路經中壢士校附近的一個檳榔攤遠遠就看到一台機車停在路旁一個女生倒坐在地上一個台客樣的男生凶神惡煞的站在旁邊猛爆出一聲:X!然後拿起安全帽猛K她....當下由於路小條後面有車無法停下所以只有一秒鐘去思考反應於是小弟很沒種的.....開走了不過馬上拿起手機想報警結果110竟然給我聽轉接中放音樂的聲音因為外地路過不知路名我跟女王正東張西望找門牌號碼的時候從後照鏡看到那痞子就騎車噴一聲飆走了這件事就這樣無言的結束其實後來有點後悔可是歹年冬猴肖狼...大家的反應又會是如何呢?
Royo wrote:昨晚九點與女王路經中...(恕刪) 小弟有一次晚上十點多也是在公園蹓狗看到一位中年男子打一位女士,還邊打邊罵髒話,小弟實在看不下去於是過去將男子拉開!我想,我敢這麼做實在是因為他已打亂我蹓狗的心情還有已事先打量過我的身形較佔優勢!不過也因為勸架的關係,一直到十一點多才回家,當下也一直提醒那位女士要勇敢站出來,再被酒後的對方暴力相向一定要報警!!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幫助別人也沒有規定你一定要抓現行犯在現今的社會很遺憾的 ,人心險惡你去幫忙搞不好會落入陷阱不去幫忙還不一定有事我也曾經雞婆幫過類似的事件下場就是一直走法院 , 想到就不爽案例一 有一個阿桑騎車跌倒, 我剛好經過, 幫她叫救護車結果被她家人告, 說是我害她跌倒有夠靠背, 我只是路過而已....還好路口有攝影機.案例二 類似樓主事件, 我跟我朋友經過, 仗義相助結果我跟我朋友變成加害人幹....還好有目擊證人幫我們...結論:要幫的話,請警察來幫免得到時害到自己其實有這種心態是不是很正確, 但是當這個社會不再單純的時候....只能說時代變了.
DiabloIII wrote:法律上沒有規定要幫助...(恕刪) 對方一看就知道是那種起逃仔以前看過一些報導..覺得很誇張有些社會事件真的是路人都在旁邊冷眼觀看但是當自己真的遇到了....唉~當下那瞬間真的超掙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