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親情不值270萬
如果媽媽看到這篇應該會開始想怎麼把錢都花光不用留了~
Wauooo
真的,過程他自己腦補了很多,然後要媽媽去彌補他的損失。
亂世用重典
原來不用經過子女同意擅自動用子女存款是合理的 受教了
亂世用重典 wrote:


有白紙黑字....當時錢放媽媽那邊時都有寫金額日期再請媽媽簽名作證

是養母,還是繼母?
亂世用重典
我是做生意的 金額近來或出去都會記帳 方便管理 跟養母繼母有何關係嗎?
亂世用重典 wrote:
想請問
若自己的母親未經自己同意擅自動用存款該如何處理?
事情經過是這樣 在民國107年時 我媽媽在沒告知我的情況之下擅自把我寄放在她那的270萬元存款拿去買土地(登記在她名下)
107年時我還特別跑去當房地產仲介就是為了想自己買房子 結果看到自己喜歡的房子想購買時要用錢
詢問之後才知道錢被媽媽拿去用掉了 當下也是很無言 但媽媽說買土地也會漲所以當時也就不了了之了
(附帶一提 我當時想買的是竹北的房子 那時還不貴 一坪20萬出頭 270萬頭期款是絕對夠的 現在大家也知道 竹北的房子已經漲兩倍以上了..)
但直到今年媽媽才跟我說要用爸爸今年領到的退休金還我錢 意思是只還我當時給她的金額270萬
我想問的是 這樣合理嗎?因當時是因為她跟我說買土地也會漲讓我主觀的認為等於我是跟她合股買土地了
雖然土地的漲幅沒有竹北的房子來的高 但始終是比本錢還要多多了 雖然在去年(110年)的時候有說土地可以給我拿去貸款買房子 但110年的時候房價早就漲到107年的兩倍了
現在從107年到111年過了四年才說要還我270萬本金 根本完全沒辦法買竹北房子...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才算合理呢?


無聊。
   
1. 你有錢卻存人家戶頭,你錯。
2. 人家拿你錢買地也不是你名字,知道了你也不了了之等於默認,你錯。
3. 竹北漲了你再來靠北人家只還你270萬,那如果竹北房價跌了,她說還好你當初沒買,要你只拿200萬回去你肯嗎? 你錯。
4. 她是你媽耶懷胎十月多辛苦養你這麼大你回饋了什麼? 你錯。

時時刻刻沒那個懶蛋做決定,就不要事後論搞事。
亂世用重典
回Wauooo如果你要這樣算的話我是不是也可以計算以後父母老了之後的安養費跟照顧費? 我相信以現在的醫療水平老後照顧費一定比照顧小孩的費用還高 回饋多少我沒計算 但我相信累積起來不可能會少
亂世用重典
如果你單純要用錢計算的話我是不是丟個一千萬給父母你就會覺得我回饋的夠了?


跟媽媽感情那麼差,還會把錢放在媽媽哪裡?

這劇情很不合邏輯耶
亂世用重典
感情不差 只是當遇到一些狀況不事很理解她的想法 比如會擅自把我的東西拿去送人 還有這次的擅自動用存款 其他都是正常的
所以我一率建議別生小孩 生小孩幹嘛呢 麻煩一堆
別生小孩可以省下更多錢
亂世用重典
確實麻煩 要不要生你自己決定但小孩沒辦法決定自己要不要出生
就是親人應該要尊重個人的隱私自由
但還是好好溝通啦 不要傷了彼此間的和氣
扯爆了

一位母親 把小孩養大,只不過挪了270萬現金使用投資買土地
幾年過後 小孩只有滿腦袋的 想要連本帶利(270萬+土地增值的利潤)的拿回?!

那位小孩還 竟然不念 各種拉拔教養之恩 ?
沒有父母親的付出...會有當今小孩的成長?!

父母恩情遠遠高於投資的利潤
即便有那也是你媽投資應得的部分

人出生什麼都不帶,走了 也什麼都帶不走
感念 會讓你看得更多... 而不是糾結這些金錢
亂世用重典
你怎麼知道我沒有感念教養之恩呢?過年過節的大小紅包 帶出去吃飯 出去玩我都有做到麻煩就事論事 問題重點在於父母該不該不經子女同意擅自動用子女存款你覺得是正確我也尊重 但我不會說你扯爆了
看了許多大大的回覆讓我了解到
原來很多人覺得父母不需要經過子女同意擅自動用子女存款是合理的
當時也不是寄存在媽媽帳戶 是以現金方式交給媽媽 名目是代為保管 有需要用到時會還給我
感謝以上回覆的各位 讓我學到了另一種觀念 我跟媽媽也並沒有發生實際上的衝突 只是想詢問怎麼做比較合理而已
因我家裡長輩的觀念也是認為子女的東西不需要經過告知可以自己決定去留
所以發生過很多次自己的東西被長輩拿去送人的情況 雖然送掉之後我反應也是說可以補給我
但那感覺是不一樣的
不過經過以上多位網友的開導 我也理解了很多人認為都是合理的 畢竟父母恩大過天
感謝網友讓我上了一課~
亂世用重典 wrote:
想請問若自己的母親未...(恕刪)





我爸爸以前有借給兄弟錢,開工廠經營,後來幾年後遇到經濟不好,工廠生意也不好虧錢,還不了,後來弟弟就說當作投資工廠的合夥人 ,結果又過好多年,工廠賺錢了,也沒有要主動分紅給我爸。因為是兄弟,也沒有要求寫合約,借據。
後來就是把錢還給我爸,再自由心證給我爸一點點利息而已,當然也沒有比銀行定存利息好。
好家在是工廠沒倒,有還。
你媽媽,這種狀況,更是很難清,還是看破停損,剛好有理由拿回之前270萬自己存規劃,再慢慢存,從重新作功課,等景氣循環買,你媽媽她買的份,以後年老,還有機會繼承。
亂世用重典
好的 感謝提供經驗參考
亂世用重典 wrote:
看了許多大大的回覆讓我了解到
原來很多人覺得父母不需要經過子女同意擅自動用子女存款是合理的
當時也不是寄存在媽媽帳戶 是以現金方式交給媽媽 名目是代為保管 有需要用到時會還給我
感謝以上回覆的各位 讓我學到了另一種觀念 我跟媽媽也並沒有發生實際上的衝突 只是想詢問怎麼做比較合理而已
因我家裡長輩的觀念也是認為子女的東西不需要經過告知可以自己決定去留
所以發生過很多次自己的東西被長輩拿去送人的情況 雖然送掉之後我反應也是說可以補給我
但那感覺是不一樣的
不過經過以上多位網友的開導 我也理解了很多人認為都是合理的 畢竟父母恩大過天
感謝網友讓我上了一課~



我覺得你不要道德綁架
這些回文可以窺探到社會普遍價值觀
但是跟真正的對錯無關
你心裡都知道誰對誰錯

我以前在國外住了數年
回台灣後我是感受很強烈道這種台灣父母這種不尊重子女的習性
夫妻間不也有這種問題
之前的哥吉拉事件
台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太過粘膩造成的

我自認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但是務實面來說
我還是跟前文一樣勸你
不要想全身而退了
好好談出一個好結果吧
弄的太硬只是魚死網破大家都難過

還有
我也不是全部都支持你
錢交給媽媽保管這個行為其實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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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用重典
恩 當時時也沒想太多 畢竟那時還沒出社會過 小時候前也是給媽媽代為管理的 現在當然是自己運用了會發到這邊也是想知道普世的價值觀 多參考幾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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