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海 wrote:我老婆,目前...育嬰假回來後可能不是原單位喔...(恕刪) 老婆公司也是這麼告知,更司規模不算小,打聽一下也有人請過後復職,調別單位,做一做也是離職了ganman wrote:難道沒有違法之處嗎?新聞標題:徐佳青夫請育嬰假降職 判雇主違法 我們是一般小老百姓,又不是名人,加上選舉日近才有新聞就算小老百姓鬧大,難保不會成為雇主黑名單執政者都是偏袒企業主財團的,只有選舉近了才會放一些似乎利民的政策,選後故態復明
法藍蘇 wrote:我自己是申請育嬰假的...(恕刪) 法令有規定..員工提出育嬰假申請..公司不可拒絕更不可資遣..您可去勞工局告發公司..爭取自己的權利..也給不良公司得到懲罰..當然此舉是一定無法復職..不過沒有什麼差別..因為您已經被資遣了..至少您可以領到六個月的育嬰津貼..再加上因為無法復職的資遣費..再去申請六個月的失業給付..法令是規定給大公司及公務人員遵守的..一般小企業還是會考量實際情況而為之...希望大家都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不要跟錢過不去呀
ganman wrote:難道沒有違法之處嗎?...(恕刪) 就算有公司也是被罰款而已, 不痛不癢...只是看你願不願意花時間去做如TINA寶貝大大所講的...TINA寶貝 wrote:法令有規定..員工提出育嬰假申請..公司不可拒絕更不可資遣..您可去勞工局告發公司..爭取自己的權利..也給不良公司得到懲罰..當然此舉是一定無法復職..不過沒有什麼差別..因為您已經被資遣了..至少您可以領到六個月的育嬰津貼..再加上因為無法復職的資遣費..再去申請六個月的失業給付..
東西文件都有存檔,只看要不要告而已。(做這個決定前有想過最壞打算,所以當然有準備)當然也很生氣地想討回公道。但是,要選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時間。當然,對公司來說可能真的沒差 - 罰錢了事,所以我覺得對付這種公司這樣法律還是不夠的,最好還能公開公司名字.....小蝦米真的能對付大鯨魚嘛?
Smith wrote:老婆工作壓力大,加上...(恕刪) 我有經驗~產假56天+6個月育嬰假先前就有去人事單位查詢過超過6個月以上的育嬰假可能會無法回原單位目前已回到原單位原職務一年了不過由於育嬰假屬留職停薪~所以去年年終少了一半
你應該要問同公司裡休育嬰假的同事呀如果找不到這種同事, 或是大家都不敢請育嬰假那你就知道這家公司對育嬰假的態度老實說 這與企業形象相關 所以越大的企業越不敢亂來不過除了資遣這個手段之外 公司要搞你還有其他招數像是職務調動把你調來調去 讓你心力交瘁自行求去
我覺得帶小孩比上班累, 如果是因為身體不太好, 更不適合在家帶小孩吧我也想請育嬰假, 但我一定會抱著回不去的心情去請的,說實在的, 大家都想著自身的權益, 但大家不想想,如果公司少了你, 又不用請別人來補你的位置, 不就証明你是一個冗員嗎如果公司不補人, 你的工作分給大家做, 你同事對你就不會太爽如果要額外補一個人來做你的工作, 你搞一個半年就回去, 那來補你工作的人要去那如果回去了, 做的事情跟之前不一樣, 也不一定能適應丫你也可以說, 那是法律規定的, 那是我的權力,我管雇主要如何處理
法藍蘇 wrote:正好公司狀況不太好,本來就預計裁員。我提出申請是在裁員之前,結果就領到了資遣費。 其實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的公司人資必需去解釋,不是因為你請育嬰假就資遣你.不被採信的話公司會被罰款,讓你復職,並且得同意你的育嬰假我公司有人請過一個復職,一個自己不回來(她還是人資呢...)我現在正在休育嬰假中,不過上頭副總在我休假前有要我一定要回去不過...看看現在直屬主管的作為跟難看的營收(歷年新低),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