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育嬰留職停薪結束想順便辦離職 但醫院說要提早15日辦 不然依勞基法要扣一個月薪水是真的嗎?

我覺得你應該請你老婆直接打電話問人資,通常人資的答案才是準確的,護理長的答案有時候只是為了強留人。
像我們單位也是說要提早三個月提離職,但是人資說一個月前提就可以了。
像育嬰假,當初請的時候,人資也有特別說明,要回來上班前一個月要辦理覆職,育嬰假中可以直接辦理離職。

個人建議~直接請滿兩年啦,這兩年當中還有勞健保可以保,當然勞健保掛在老公這邊有比較划算當然就OK。
育嬰假中,本來就不會排你老婆的班,個人覺得只是想強留人下來的一種手段。以上都是個人猜測。


godsped wrote:
問題是我們現在住在台...(恕刪)

所以現在再請一個月然後月中提離職不可行嗎?
設計,就是更貼心。
最後直接打給人事說沒要扣一個月薪水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