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我們現在住在台北 又有8個月嬰兒要照顧 實在無法回去當初辦育嬰留職也是請同事幫忙辦的 不曉得是醫院沒告知 還是幫忙代辦的同事沒告知總之現在真的無法回去醫院再待15天 難道就真的必須扣一個月薪水嗎?kiner wrote:看公司能不能接受才是...(恕刪)
kiner wrote:看公司能不能接受才是...(恕刪) 以後老婆還要走護理界的話建議多待15天,其實那間醫院算好的,我待的醫院是不讓請育嬰假留停的..醫院還是公家的..阿長直接說,我不可能蓋章的..甚至要離職,風波也不小,後來我就是直接跟她公事公辦,發存證信函到人事室,再來投訴到衛生署,最後我終於離職了,不過也不打算回去血汗工廠,所以我才做得很絕..
godsped wrote:假如辦不到 難道就不...(恕刪) 現在護理人才缺乏是還好,不過新醫院要錄取你老婆一定會先去探聽吧,尤其是大醫院應該會先去好好探聽舊東家的口風,護理界是很小沒錯,大多都是學姊學妹,電話一打一問就知道了除非你老婆學歷好證照多,就別怕了,公事公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