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律觀點, 育嬰假一定可以請的成, 也一定回的來 ...
除非雇主想常跑法院, 繳罰款

只是留職停薪結束, 復職的時候.

1.通常不會是原職位 (我老婆原來是財務人員, 復職後變收發人員)
2.從復職日到年底前會沒特休假
3.當年度考績一定不會好 = 隔年年終領不好
4.升遷也一定會比同期沒留職停薪的人慢...

其實想想, 也算公平, 合理

正常正班的當然會領的比留職停薪的多啊 ...
當年度做不滿一整年的人, 當然沒權跟做滿一整年的人平起平坐啊.

會育嬰留職停薪的人, 本來就是比較心不在事業, 心在家庭的人...
(相較不育嬰留職停薪的人)

工作, 只要輕鬆, 準時上下班, 壓力小, 領的錢一樣多, 家庭幸福, 小孩健康, 不就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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