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向上呈報,既然設立保母系統,主管機關就必須善盡督導的責任,而不是以息事寧人的態度來面對再不行就只好到水果日報糾舉了,它們效率非常快,我曾去舉發公務單位效率不彰的問題,當天就上新聞了(雖是小事),新聞出來馬上就處理好了,原本口口聲聲說系統無法修復的問題也一夜之間就好了,這不是迂腐甚麼才是迂腐?再者,我的孩子也是給保母照顧的,但我們很幸運遇到一個很好的保母,所以我很痛恨那些見錢眼開,沒有愛心的保母,就是她們壞了一鍋粥,造成雙薪家庭的痛苦,所以更要把它們抓出來剔除才對。
可惡的垃圾保母!!向上呈報~!不過也是有很多公權力是看人辦事的我哥在台北,打1999投訴某輛車每天停在不可以停的位置檔交通,投訴好幾次都沒結果,然後他改成投訴該地方分局瀆職,沒有把那輛車趕走,第二天那輛車就不見了如果公權力沒用,給你慢慢來,就找水果日報去採訪保母和那位慢慢來的小姐~!PS.請問為什麼不能公布保母的姓名和照片呀? 會有什麼問題嗎?
相信我,社會局絕對是冷處理而且沒有明確事實可指出傷是由保母直接行為造成,這件事最後只會要雙方私下和解我只知道即便是北市府公辦民營的公托打去1999鬧一鬧,社會局也只會打來跟你說:我們會要求園長寫報告...北市府社會局都如此了,保母系統有比較厲害嗎?我是不清楚..但我也期望樓主能透過保母系統機制得到公道
你應該不是想要提告或找律師增加自己麻煩而是想要給可惡保母和社會局一點教訓波"爆料公社"怎麼樣再來一個聳動標題"才告知要換保母,小孩立刻被保母打"記者就自己來找你了或是把影片和驗傷單傳給原保母丟一句不回應不道歉就走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