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老婆預產期大約在10月份左右~很高興也要當爸爸了~
先前有先爬過文章了~大致上也了解~
也有打去勞保局問過了~勞保局是告知:必須生產後,再回公司上班~才能請育嬰假嗎?
小弟先前爬文..有些大大回應是說,只要先跟公司談好,其實可以先離職,生完也不用回去上班~
就可以請到育嬰假了嗎?
目前老婆想要做到六月底就好,這樣會符合資格嗎?
大約知道目前有的方案是有兩項~
1.生產完6各月,可以申請勞保投保金額的60%~
2.生完的2年內,可以申請2500~
大約是這樣嗎? 還是有沒有其他需要注意的~
或是需要另一方一定要在職~或是有配偶之類的~
因為我們算還沒有去登記結婚~還是這部份一定要先做~
才領的到津貼,我知道是一定要先登記,不然小朋友出生後,也沒辦法報戶口吧~
比較多問題,還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告知,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