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滿16歲,未滿18歲,不服管教,有什麼方法可以自救嗎?

ming052930 wrote:
還好是家醜不是女兒醜(恕刪)


打別人家的小孩,下手重不會縮嗎?
但法令的問題,
真的送過去,你和我可能在竉子裡唱歌了
打你的頭喔 wrote:
辛苦了,感覺現在的情(恕刪)


你刑責要看什麼事情,
通常觸犯刑法部份,父母是不夠連帶的,
主要會連帶是民事部份,
賠錢,加強管束,跑警局,學校見家長,社會局約談,衛生局查訪等等.
光是這些就父母夠累的,
想想,上班上到一半接到這些單位的電話,還能好好的上班嗎?

才開學沒多久,就跑學校,又去醫院掛急診.
就像我老婆說的,如果是花錢,耗體力那都不算什麼,
但心累才是最累的.
從頭到尾就是你自己教育有問題,感覺你做爸爸的就是一個軟柿子
台灣大懶……得叫 wrote:
從頭到尾就是你自己教(恕刪)


你太過武斷了,
我軟不軟心裡請清楚.

如果你只是想來筆戰的,
我沒那個心思.抱歉啦.
請問孩子是從小就難教嗎
還是本來很乖巧某個時間忽然突變?
腦子空空滑手機
我自己也有兩個小孩,一個女兒一個兒子!

但是我還是要替你女兒說句話!

首先你一直說家醜不能外揚,什麼是家醜?把自己女兒說的好像是你們夫妻的污點

樓主的思想非常古板也難怪你的女兒心理多麽壓抑!

你小孩的成長背景我們都不清楚,樓主你也說得不明不白只有一句家醜不能外揚

那又何必上來詢問大家意見!當樓主開頭就說了要跟小孩的斷絕關係

我就覺得其實你們家族包含身旁的人應該都是比較疼弟弟,對女兒的有多麽忽視

所以才可以說得很輕鬆想要在法律上斷絕關係?

如果希望大家給意見的話,你應該是把小孩的成長環境、跟他遇到的問題

在國高中本來就是小朋友叛逆的階段,有些小朋友比較會想 自然父母的擔憂會少一點

有些小朋友比較野,做父母確實也比較擔心!但是我相信做父母的不會隨便在外人面前

詢問要如何斷絕關係!

而你所謂的家醜又是什麼事情?每個事情都有因!才會有果!

如果你希望斷絕關係的原因是因為你女兒作奸犯科,吸毒、打架、搶劫樣樣都有

那請樓主大義滅親直接收集好證據心一狠讓法律去制裁他吧!

如果你女兒只是從小在壓抑的環境長大,導致他心裡自卑才會有所有人都對他不好

只對弟弟好的想法!那這個不是什麼家醜,是精神疾病!請好好陪你女兒去作治療!

現在人都活得很壓抑,有精神疾病不是什麼家醜!但是這些都只是我的想法

因為清官難斷家務事,更何況連什麼家務事都不知道!開頭就問想斷絕關係的父親

說真的最大的問題應該是你跟你太太才對!
saredira wrote:
請問孩子是從小就難教(恕刪)


大約五歲時就發生與人的價值觀有些落差,
那時女兒以在幼兒園讀書時就與老師溝通過,
也發現確實有這樣情況,
所以從小就一直有在教學品格方面的問題,

但到了國小,老師以課業為主,而且也沒那時間特定管這個小孩,
直到國中才遇到不錯的班導.
ilbed wrote:
我自己也有兩個小孩,(恕刪)



你會這樣說我絕對可以理解,
我也猜得到PO文開始,一定會有人來質疑,
女兒沒有錯,錯一定是在父母,
如果要這樣說,我也認了.

有些父母可能能理解我,
有些父母不會,
但我都接受.

至於家醜不外揚一詞上做文章,
那就算了,就當我國文不好.

至於,女兒目前的行為嚴重性到什麼地步,
簡單來說就是在法律邊緣,
就像逃學,有違法嗎?沒有,但違反校規.

而大大所言,跟我女兒很像,
總認為我們對他還不夠好,
總認為全世界對他不夠好,
如果是這樣的想法,腦袋長在你頭上,我改變不了,
也要父母做的不夠,我也沒辨法.

我只能回,我該做的做了,也儘我所能付出了.
一上來會直接說斷絕關係,
就是不想在去講那些往事,
真的要講很多,也講不完,
我現在想要做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割捨這份關係,
因為我想要保住的不只是兒子,還有就是我老婆,
在這樣下去,我擔心我老婆也要去看精神科了.
如果是這樣,你跟你女兒不也是一樣的個性都認為別人不理解你?

你發文如果只是希望大家給你意見,那你找錯地方了!你應該打給律師事務所

請他們根據法律來協助你,這裡是論壇!不是法院!要斷離親子關係是要有法律依據的!

從發文到現在都不知道你女兒到底做錯什麼?讓你跟你太太恨之入骨甚至嚴重到想拋棄他?

你為了你女兒做了多少?我們不知道!

你女兒做了什麼事情?我們也不知道!

你既然已經對你女兒恨之入骨、甚至想要拋棄他!那哪就應該要找律師事務所!請律師協助你!

另外也麻煩請你再拋棄女兒之前留給他一些生活費用或是等你女兒有謀生能力再拋棄!

不然如你跟你太太所言,等到女兒18歲!全家偷偷搬走,賣掉舊的房子去逃避你女兒?

你等於是把你自認只會惹麻煩,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問題小孩丟給社會去處理!

如果你女兒因為你這樣拋棄他,反而走得更偏薄,甚至變成去傷害其他人!像某捷運殺人犯一樣

試問被你女兒傷害的人又何其無辜,而你只是希望在他惹麻煩的時候你可以全身而退

不要花錢消災,到目前為止我還是認為“你真的是一個自私到了極限的人”

你也往為人父,甚至網友建議送警察學校、軍校!你也只回復

“那也要你女兒願意去不然又是白花錢”

從目前的言論我真的認為你並沒有那麼愛你的女兒!

當然我還是要回一句

世界上沒有不愛自己小孩的父母(理論上拉)

既然你口口聲聲都說你跟你太太已經竭盡所能,但是無能為力!

你們自認問心無愧,那就如你一開始所言的去找律師協助從法律上拋棄你的小孩吧

希望未來你的小孩不會去傷害其他人,不然就算你們拋棄他了,頂多在法律上你們沒責任

但是當你的周圍鄰居知道了,你也是他們口中的共犯而已!因為你們漠視了你們小孩的問題

如果有讓你不舒服的言論,再請見諒!
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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