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讓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啊…我們這些賊有什麼資格去評斷他呢…
他自己愛怎樣想是他家的事吧…在這邊爭到800篇也是沒用的…
到底有什麼好回應他的…
ulyssesric wrote:
重點是,著作權人所採取之『措施』必須為『防止盜烤』此一目的,這條法律才能適用。
但是現在 Apple 禁止一般用戶進入檔案系統及系統權限之目的是否可被認定為『防盜烤措施』?
ulyssesric wrote:
非法使用 App 並不一定需要取得系統權限,透過帳號非法授權同樣可以取得 App。
亦即『取得 root 權限』並非破解盜烤之必要手段。
ulyssesric wrote:
在這種條件下,除非能證明『取得 root 權限』之唯一目的即為破解盜烤,
不然單純『取得 root 權限』此事和上述著作權法規定,並無抵觸。
devin24 wrote:
alxndr wro...(恕刪)
alxndr wrote:
這部分是 Apple 說了的算,不過你覺得 Apple 告訴你說禁止一般用戶進入檔案系統及系統權限之一目不包含防盜拷嗎?
這是錯的,即使『取得 root 權限』並非破解盜烤之必要手段,但是以盜考為其一目的『取得 root 權限』一定為非法。
假使 Apple 禁止用戶取得『取得 root 權限』之其一目的為防止盜拷,則『取得 root 權限』本身就已經違法了。
johnhjwu wrote:
的確是有點瘋言瘋語, 專利權, 著作權不會消失不見, 祇是保護的方法會不同, 你可以想像遊戲, 電影, 唱片公司的大製作花了上千萬, 億的軟體, 電影, 專輯可以被大方的盜版嗎? 而且一旦沒有專利權, 著作權的保護. 不要說文藝, 恐怕全世界經濟都會崩壞的.
畢竟未來社會不可能全面走向共產化, 創意工作也是必需靠著這些東西來成長.
johnhjwu wrote:
第一, 這部份的確不是APPLE說了算, APPLE搞了個商業模式叫APPLE STORE, 所有軟體要經過它的上架才能裝進iOhone, iPod, 頂多祇能叫做商業行為, 而法律面看的是行為是否符合最低道德標準, 至於使用JB是否不符合最低道德標準, 目前法律方也沒有給出結論, 你可以做你認為對的事, 但是沒有資格也沒有理由去放大別人的行為, 甚至要求人家的行為要符合你的要求.
第二, APPLE訂的EULA不是法律, 更何況法律也不見得不能修改, 把EULA 當做聖旨在用會不會不合適宜.
第三, 取得root權限可以做很多事, 如果因為其中一個權限是可以盜拷, 而被全盤打死, 那即使在法律上也不敢有這這樣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