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76127 wrote:我很好奇...如果...(恕刪) 那買家自己要找證據證明他有給錢……而且不用警察相不相信,是檢察官或法官相不相信。這種涉及詐欺的事件,妄想靠改口或狡辯就能脫身是不切實際的~
liang.chen781010 wrote:一堆人在檢討受害者 ...(恕刪) 謝謝!我很感動,要是大家都檢討被害者愚笨、或者腦殘也好,這樣以後誰敢PO文,因為PO文理所當然就是要被罵活該、自己的之類的,而不是幫忙找解決方法或是即時反應,而且01論壇應該比較少這種人才對阿,是要求助若是少po文這些資料線索又怎能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