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費是月租費,手機是手機...
月租費是自己使用電話的負擔,
續約優惠是電信公司留住消費者的手段,
選擇適用自己的月租費,
再考量是否願意續留原本電信公司2~3年,
如果都符合自己的需求,購買手機(iphone)又有優惠,何樂而不為呢?
為什麼一堆人要用洗手機的想法(月租費*24月),來算iphone4的總價格???
一個是固定成本,一個是機器設備,加起來算成機器總成本??有點不太對...
除非為了0元手機而提高自己的月租費...
把手機折舊殘餘價值算進去...
當初0元方案的,現在賣手機還有超額利潤哦...
navy1017 wrote:
您沒有說錯啊^^...(恕刪)
可能有點誤解
小弟也不明白是否這樣算
因為感覺抵扣部分重疊了
預繳部份要作為先期成本的話後面的月組費可視為不用繳
所以是不是應該說
總成本=月租費*合約租期+手機費+預繳費用-抵扣金額?
試算一下現在3GS 8G(因為現在只剩這個方案可做為依據)
月租費採1349方案,因為條件是根本用不到卻為了0元手機而申辦所以每月也不會超出1349!
就當使用者根本不使用門號
月租費1349 手機0元 預繳19000 可抵扣22800 合約24個月
所以總支出成本
應該是1349*24+0+19000還要扣除月租費抵扣的22800
32376+0+19000是51376而不管先後期您最終繳出的金額為28576
如果沒有扣除跟實際支出的金額不符合會感覺多出了兩萬多元!!
不知道這樣的觀點對不對
當然這樣比起來比單買手機貴上許多!!
godjojo5 wrote:
可能有點誤解
小弟也不明白是否這樣算
因為感覺抵扣部分重疊了
是的,預繳扣抵月租費有重疊。小弟回太快造成誤解,真的很抱歉...
3GS 8G總成本是19000+9443=28443 :
22800/1349=17個月抵扣
24-17=7 7x1349=9443(17個月後還需付出的成本)
以3GS 8G行情16000元來看,如果相同需求下自行搭配mPro:
合約成本28443-購機成本16000=12443
589+950(沒有折扣)=1539
12443/1539=8
也就是說相同需求條件下,自行購機會在第9個月以後超過方案的成本。
結論是如果需求(月成本)與方案相近,合約應該較為划算,反之如同開版大所言,
試算完後不見得利多。
算得頭昏昏了... 可能有錯,請自行試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