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家人的iphone被偷
我的合約剛好到期就先辦給家人
而家人的合約方面有先打給客服
客服回答九月就可以續約
結果今天拿著家人的雙證去
才說消費券是綁三年不能續約IPHONE4
所以只好把我的門號先解約再續約
但算來算去總覺的解約金怪怪的
如下圖紅色部份

怎會收二筆解約金
因為當初辦回來連同契約及手機都交給家人
結果今天要看契約也找不到
就拿朋友二月份的方案來推理
我是連同手機及預付都用刷卡分期0利率12期
應是手機11000+預繳13000=刷卡24000(大概因為有信用卡抵一仟及買配件)
我確定刷卡金是24000元分十二期
下午繳了17200元提前解約金
及再退還我8428的預繳信用卡錢,也就是說信用卡的錢先退給我,但我要繼續繳完信用卡的錢到24000元
可是我用了大概三個月
看我朋友的契約我的方案提前解約應最高也才16000元
我的方案用了三個月左右怎麼會繳到17200元
17200元這個我問了二家門市及打去客服都是這個金額
但客服卻不知金額是怎麼算出的
雖然是家人
但還是要清楚,怕多收錢,不好意思
請大大幫忙分析一下
打給客服等了十幾分鐘
客服說下週再請專人回答我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