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士林神腦維修靜音鍵的問題,但維修人員說根據蘋果現在的規則因為我銀幕有破損,沒辦法拆開螢幕幫我調整靜音鍵的問題,只能直接花10500更換整新機

我想問各位大大現在蘋果規則都這麼硬嗎?那換句話說想要使用保固就必須好好保護螢幕是這樣的意思嗎

Jason邱 wrote:
剛剛去士林神腦維修...(恕刪)


沒錯

真的很硬
蘋果就是這樣沒辦法...
Jason邱 wrote:
剛剛去士林神腦維修...(恕刪)
其實關於螢幕破損部分,就我知道是每家處理方式相同.
只差在價錢多少而已.
畢竟只要螢幕破損下拆機,那只會裂得更厲害而已.
所以當然要跟你收取費用.
就算是保固,也要好好保護螢幕不是嗎?你倒果為因了
Jason邱 wrote:
剛剛去士林神腦維修靜...(恕刪)
其實這種保固極其不合理
但蘋果保固條款就是這樣規定
我每一代都買....但是還是覺得不合理

如果換成汽車呢
對不起..您的擋風玻璃破了...所以我們引擎不予保固

如果換成冷氣呢
對不起..你的面板有凹損...所以壓縮機不保固

iphone對於各國經銷商維修的授權太小了
導致不管什麼原因都只能換整新機
好像只有換電池是有授權的
其他不能單換零件

其實iphone以前算好了,只是被台灣玩壞保固了,再來是別家廠商也很硬,手機談保固真的是傷心又傷錢
要努力向下 wrote:
其實這種保固極其不合...(恕刪)
以前我同事專修平板,對於螢幕有破裂卻拿來修別的故障原因的,我們都儘量告知其風險

已經破裂的螢幕,在拆機的過程中很有可能會導致破裂的地方破更大,到時候起爭議就很麻煩

所以apple叫你直接換整新機也不是沒有道理的,雖然我也覺得換機蠻貴的
保固本來就是各品牌會有不同規定

螢幕破損的情況且有"非人為因素"下而有問題的手機,
主要就在於螢幕破損就是很大的可能是因為"人為因素",所以不在於保固的範圍本來就是合理的

另外APPLE的保固本來就是如此,有購買過商品的人本來就應該知道
iphone原則上就是換整新機,本來就沒在維修的

所以還是做好保固條件下的保護吧...
截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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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消基會
果粉注意!新iPhone將登場,小心搶快沒保固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944


回顧iPhone6的九點災情
消基會指出,為何一再強調「保固」的重要性呢?以已經上市的最新款iPhone6為例,一上市之後,就發現經常產生的瑕疵問題包括:
1. 機體容易彎曲;
2. 面板易碎裂;
3. 黑螢幕部份漏光;
4. 手機過熱;
5. Home鍵故障;
6. 因手機鏡頭「出包」全球召回;
7. 過熱導致拍照時無法開啟閃光燈;
8. 更新程式Bug不斷;
9.充電器不給電。

公司貨送修難度高,水貨的保障在哪呢?
消基會指出,任何商品都有不良率,也因此業界會推出「保固」政策來維護商品品質與消費者權益,然而,目前「電信三雄」對於iPhone的保固作法卻是各唱各的調。
消基會以使用iPhone6遠傳客戶名義,致電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詢問維修受理方式,前者回應不受理非本電信商售出之手機;後者則建議先送回遠傳,「因那是遠傳的業務」。
至於有問題的手機是否送原廠維修呢?三家公司反應:中華送神腦、台哥大送聯強、遠傳則送全虹,維修時間從7到14天都有; 弔詭的是,三家業者不約而同表示,所謂的「一年保固」,僅限於簽約的電信商,並不適用Apple授權維修中心,意思是透過貿易商或自己從國外帶回的iPhone手機,並不能在台灣任一個Apple授權維修中心維修瑕疵商品,消費者得遠送國外維護修理!
消基會指出,蘋果公司既然開放商品的「經銷權」,就應對所有出售的商品提供全面保固服務,如今對台灣消費者提出打了折扣的「不全面服務」,實在枉顧台灣果粉權益。

消基會呼籲
消費者聯合會(C.I.)
1.呼籲所有CI會員應整合該等不公平現象,以集體消費者力量向跨國公司(如本案之APPLE公司)提出「消費者應有合理權益」的訴求,改善不平等情形。
政府主管機關
1. 未經代理商進口的商品保固與維修,一直是消費者權利之「痛」,亦是商品價格居高不下的壟斷現象呈現,陳痾已久;在跨境消費非常便利的今日,這個陳痾應該要面對、處理,還消費者應有權益。
2. 行政院消保處應指定主管機關,邀業者「喝喝咖啡」或以行政命令改善「進口商品維修孤兒」的不公平現象。
業者
1. 手機宣稱「區域保固」,但台灣目前尚無直營店,所以送修只能送 回原購買處,再經由經銷商送至鄰近有直營門市之國家維修,或者由業者合作的修理站處理。故蘋果「保固」的保障並未「全面」,僅以「地域維修」之條件「服務」台灣果粉。
2. 蘋果既授權販售其商品且有Apple維修中心,何以唯獨iPhone系列被排除在外呢?這不僅違反「一年保固」之宣稱,更無視台灣消費者該享有的福利與權利。
3. 水貨商應該告知消費者供貨來源,並且簽約允諾一年之內負責送回原購買處做免費維修。

消費者
1. 對於搶快的消費者,消基會的立場強力主張:「水貨不要買!」
2. 如真急迫想入手新iPhone,請找有實體門市之賣家,避免網購或自行由國外帶進口。
3. 確認手機是「全新機」,觀察包裝膜有無撕開痕跡、機體有無刮痕、開機後螢幕及使用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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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以上看的出消基會叫消費者要小心、政府機關覺得消費者好慘、消費者通知消費者要長眼。

電信三雄跟APPLE 應該是很無辜 , 法規就這樣訂 , 不然怎麼沒被批 。

我想問題源頭應該好好深思一下,立委在修法的時候,心中想的是拿誰的好處還是拿消費者的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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