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電話來問我,說他想辦黑莓機,可以收Gmail.. 所以大概整理了一下入手黑莓機在台灣可以的選擇
1.如果你是大企業,或者願意多付授權費,可以啟用BES,讓你手中的黑莓機直接跟你公司的mail server連接,這樣你公司的email,聯絡人跟行事曆,都可以同步顯示在你的NB還有手中的黑莓機,此時也可以買一些支援Blackberry connect 的手機像Nokia E系列,同時在台灣目前就台灣大哥大有提供這個服務o
2.如果你是個體戶或者小型企業,沒有架自己的mail server,只想收收信,那其實中華電信的mpro是你可以選擇的方案,中華電信架了一個exchange server主機,你的email 將是 xxxx@emome.net ,回信email可以改成你自己想要的xxxx@自己公司.com的格式,然後中華電信也提供http://biz.emome.net ,登入後就是一個web版的outlook,這代表中華電信自己當成一個mail server來服務mpro客戶,搭配Windows Mobile 6.1/6.5的手機,有人寄信到xxxx@emome.net ,你的手機馬上就會像手機簡訊來一樣的通知來信,是不知道這叫不叫push,不過跟第1項用起來的感覺是一樣的,我想這蠻符合國內大部份人使用,此時你不大需要拘束在黑莓手機上,一堆PDA手機可以選,但我是不知到Android手機跟中華電信mpro搭配起來怎樣,有用的人再請麻煩補充一下o直覺覺得exchange server 搭 WM在中華電信mpro這種服務上,是還不錯的!
國內有些新竹科學園區的企業,也是跟中華電信合作用htc的WM手機(阿福機)收信,不過或許中華電信有提供連到廠商主機還是說轉送怎樣的,感覺也是蠻不錯的..
3.如果你只想收收gmail的信,那隨便一個android手機或者WM手機以及黑莓機,都很可以很輕易的連到非常開放的gmail還有他的行事曆跟聯絡人..只要啟用隨便一家的上網服務(最好是吃到飽那種,中華電信850)就可以了,這時黑莓機也不是首選了,國內網站賣的有些還只限在台灣大哥大服務下啟用,不要買到這種鎖機又你剛好不是用台灣大哥大門號o
希望這樣可以讓一些想拿手機收收email的人一個參考的方向o
補充:
我最初的玩法是在家裡申請中華電信固接IP ADSL,架了一台Linux的 Mail server,所以我有自己的收發信主機 mail.xxx.com.tw (可 Pop,可smtp,但當然還是透過中華電信的pop.hinet.net, smtp.hinet.net這些主機收發我的信)o 這時隨便一台PDA手機,就可以設定進入mail.xxx.com.tw來收發信..
如果我沒有架mail server,那我就可以選擇免費的hotmail,gmail, yahoo mail等來收發信
用黑莓機純粹是因為他剛推行出來時,完全配合GPRS封包傳遞資料特性(有時連不到基地台),壓縮封包等優點,所以像我現在拿BB手機出去,其實光看他傳送到我8700手機的資訊,漫遊費是不貴的..另外黑莓機也訴求很多加密保護,像我最初的玩法,如果沒有其他設定,信件內容很容易被攔截標頭等讀出我收發了甚麼內容..
哪隻貓兒不偷腥 wrote:可以再加入系統的穩定性,耗電量,與操作方便性!! 這三個項目作為考量...(恕刪)
其實這樣比下去是沒完沒了
bb省電是因為鍵盤讓螢幕小了點、也因為小螢幕省了點電的關係,如果是 STORM 還不是跟 iPhone 之流的耗電量不相上下?
那為何不比娛樂性呢?這個 iPhone 可沒人會懷疑他的能力吧?而 bb 的娛樂性呢?
樓主只是分析以電子郵件下去考量時的見解,就單純的從這裡去考量吧!
bb 的危機應該可以從下面這段報導中嗅出:
但是越來越多公司改採自備機台的政策,讓員工能在自己的智慧手機上安全的跑公司的軟體。這讓買手機的選擇從公司的資訊部門轉移到員工手中。此外,從一般消費者的觀點來看,iPhone 4 與 Droid X 都讓 RIM 產品相形見絀。
PS: 我喜歡bb,也用過bb,現在正在等種花電信啟用bb(雖然聽說要到今年 Q3 了)。但是 IDC 統計 BB 跟 iphone 的市佔率分別是 19.4 跟 16.1 ,這難道還不能夠讓 RIM 心生警戒嗎?
另外是8700搭配台灣大哥大的BES服務,以前是在美國AT&T申請,然後寄來台灣,直接用漫游在台灣用,很高興後來台灣大哥大代理了,所以我們退了AT&T,直接跟台灣大哥大談BES.公司的設備還有付費,所以感覺拿來收私人的email覺得愧對公司,另外記得8700全部的信都會丟到同一個收件匣的樣子...
在桃園搭飛機有台商主管看我邊等登機邊回信感到興趣,但想到BES的支出,他就說要慎重考慮...台灣大哥大的1499之前跟AT&T比起來算便宜,但年代久遠,加上BIS的990也有打折,好像又顯得BES收費真是最高的...
但公司就只信任bb的加密, 公司server到BB gateway加密, bb gateway到台灣大哥大gateway加密,台灣大哥大到手中黑莓機加密,光看啟動Activate初始book,就發了好多的加密key,就感到好像無法破解很安全的樣子...似乎當初台灣大哥大也是因為這種加密,在國內上線營運前有跟政府一段交涉吧..
條伯 wrote:
bb省電是因為鍵盤讓螢幕小了點、也因為小螢幕省了點電的關係,如果是 STORM 還不是跟 iPhone 之流的耗電量不相上下?(恕刪)
你用過Storm嗎?
不相上下?
那你叫iphone開推播,早上八點開機,每小時講五分鐘電話,十分鐘收一封mail
可以撐多久?
我不認為Storm的電力有啥了不起
但跟iphone比?
娛樂性?
考量這點就不要買BB了吧
iphone比較好玩
適合“玩”家
至於該不該買黑莓?
去用用看再說吧
一個月也不過就多個200塊〈跟上網吃到飽相比〉
再不濟
拿來當modem用
只要筆電有電,在傳輸線的情況下,是可以一直上網的
我是黑莓到底了
至於黑莓的營運狀況
我好像沒聽過哪個莓友擔心過
在這裡吃不開
在別的地方算是大咖了
突然想到上次的討論
Android + Gmail = PushMail......
從消費者的角度看
BB其實還蠻鳥的
從我的角度看
BB還蠻屌的
wwww.blackberrytaiwan.com
ilovepalm,but... wrote:
你用過Storm嗎?
不相上下?
那你叫iphone開推播,早上八點開機,每小時講五分鐘電話,十分鐘收一封mail
可以撐多久?
我不認為Storm的電力有啥了不起
但跟iphone比?...
這位兄台,您說對了,小弟正是沒有用過 STORM 耶~ 所以對 storm 耗電的觀念是來自於 這篇討論,請您自己看嚕。
以該文章中第四樓的敘述,小弟昨天拉到高雄來回搭高鐵,在車上剛好看完 3 集「新參者」,電話講了約一個小時,整天以 Exchange Server 的方式收 GMail,回台北時電力還剩 35 %,原本帶著的 eneloop KBC-L2 尿袋也沒用上,那看來跟上開Storm的耗電情況,就小弟粗淺的認知,應該是差不多吧?
小弟對 bb 當然比不上如您般的狂熱,但並非未曾使用過 bb,小弟曾滿心歡喜的預購 bold 9000,也拿了台哥大的多送一個電池跟 dock 的首批預購禮(沒說錯吧?),但小弟從未曾因此自詡或自我感覺用 bb 就很屌!就很商務!就該註定與云云大眾與眾不同!
ilovepalm,but... wrote:
娛樂性?
考量這點就不要買BB了吧
iphone比較好玩
適合“玩”家
小弟的文章中寫得很清楚:「樓主只是分析以電子郵件下去考量時的見解,就單純的從這裡去考量吧!」
只是藉由 iPhone 的娛樂功能強大,來反諷拉回文章主題罷了,從電子郵件著眼、就從電子郵件著眼,不要再扯出其他有的沒的,或是各取所需的去搬出對各自有利的論點來論述。
如果真如您所言 iPhone 適合「玩家」,那麼博士倫公司還真是大方咧,還發了 1200 台 iPhone 給 Sales,讓他們不用去賣隱形眼鏡,專門讓他們玩咧!
ilovepalm,but... wrote:
至於該不該買黑莓?
去用用看再說吧
一個月也不過就多個200塊〈跟上網吃到飽相比〉
這點倒是不錯,提供給還在徘徊的新手參考,但希望台哥大可以不要推出綁 2 年的方案啦,最近版上很多人都是拿 bb 搭它家電信公司來用。
我也很哈 9700,但又不想給台哥大賺錢,只好一直等種花電信看看。
ilovepalm,but... wrote:
再不濟
拿來當modem用
只要筆電有電,在傳輸線的情況下,是可以一直上網的
這點許多 PDA 都是標準功能了吧?也不是 bb 特有。
小弟前陣子才以 2 萬賣掉 Nexus One,用 23000 再入手全新 iPhone 3Gs 32G,賣出 Nexus One 前已經將 N1 手動升級到了 2.2 版,享受過好一陣直接以 N1 當成 AP 來用的便利性了,傳輸線接電腦?根本用不到囉!
我也不喜歡 iPhone 的電力,所以才會入手 n1,但因為每天都要搭乘高鐵台北~台中上下班,50分鐘的車程處理不了什麼事情,所以都是放空聽音樂、看影片,而這方面用來換去還是 iPhone 好用,但在車上要用 MAIL 的時候就恨不得手中拿的是 BB!
現在就等 9 月種花電信開賣 iPhone 4,然後將 3Gs 給女兒用,屆時再入手重返 bb 當雙槍狹。
ilovepalm,but... wrote:
從消費者的角度看
BB其實還蠻鳥的
從我的角度看
BB還蠻屌的
對!您說的沒錯!
但小弟相信許多人(應該是大多數人)都是以 End User 的角度來看待 bb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