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了一隻手機,廠商理由


simonboss wrote:
現在台灣正在對不公不義的事物轉型中 所以會認為你貪心 這是站在人的立場想的

過個十年 應該會進步到消費者權益的想法 廠商也會花更多服務成本來做好顧客關係 (要立法配套)

屆時moble01酸民也長大了 也不會再酸你了
...(恕刪)



不好意思, 站在生意人角度來看, 這幾年台灣消費者意識澎脹過頭了, 造就了許多人有 老子花錢就是大爺的想法, 說難聽點, 就是奧客愈來愈多..

另外您這麼會說, 開家通訊行阿, 給大家七天鑑賞期, 鑑賞後不管手機外觀有被刮到, 摔到, 若不滿意,都還可以無條件全額退費, 你若作的到,我讚賞你,若作不到, 就別在這說一些雜七雜八的...


1、外國不會濫用無條件退貨這條規定,美國那行使這條規則的很多是華人,在台灣也有不少消費者利用這條規則來執行秒買秒退,使零售商需承受部分成本損失。
2、看來版主真的沒待過服務業,奇奇怪怪的退換貨理由我都看過,奇奇怪怪的選商品理由我也都看過。聯只花不到1000元就在那當"花錢是大爺,我不照規定走"的模式的人也都看過。7天猶豫期的回復到出貨時狀態是網購業者最後一道防線。
3、搏感情嗎?我跟店裡幾個客人就有博感情,對他們的規則會比較鬆一點,理由很簡單:因為搏感情是互相的,不是單方面要求的。
LZ絕對是故意來找噴的,我不相信台灣人的素質會差到這樣的程度,台灣人是台客可不是澳客,一切一定都是幻覺!
simon945168 wrote:
1、外國不會濫用無條...(恕刪)


B大,秒買秒退零售商不用承擔損失,是原廠商要擔,這比國外的做法溫和很多了.
不如說說哪裡不合適?
不就是用了幾天就退貨
又不愛惜使用

sdfhklnm wrote:
在p購買的,發現不適合...(恕刪)
哇,又遇到一個奇葩,活在這自己的世界,如果你是我客人你不買我還比較阿密陀佛

陽光LEO wrote:
紙盒破損不一定要照...(恕刪)


這...

感覺你舉這例子是反效果阿...

買錯要求退貨也就算了。

外包裝拆了也要人家全額退?

外包裝沒標示是手機殼還是皮套??

沒標示造成你誤拆是廠商的錯,

但是有標示你又去拆是誰的錯?

廠商真的是懶得理你才不想爭那100的....




sdfhklnm wrote:
在p購買的,發現不...(恕刪)


奧客又一枚

處理一下講的很簡單

不然給你處理看看?
很簡單啊,花那麼多人力處理你這奧客,不如直接請你把一百拿回去買藥吃。

陽光LEO wrote:
紙盒破損不一定要照單...(恕刪)

sdfhklnm wrote:
我會讓它扣錢啊,合理的話。

只是如果我是廠商的話,我會站在比較高的觀點,沒有多少錢,能夠自我吸收就自我吸收,有容才有福。

做生意不但要賣好產品,還要和客戶搏感情,不然同樣產品那麼多,人家何必買他的?

以前也網購過國內廠商的平版,其實並不想退貨,一直用,用到第6天,總是覺得太重,跑起來也慢,整理乾淨,就退貨了。試想,用了6天,當然不可能如新,廠商也沒有說什麼,還是退款了。對這家公司印象就很好,以後還是會買它的產品。


你快點去開店,我要買你的東西然後狂退

你是一年花10-20萬在網購東西嗎?

低於10萬請不要跟廠商博感情,他們不會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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