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還是恭喜你 , 凹到了你的 "權利" !! (有吵一定有糖吃)
從圖片來看確實是受潮,但業主應該"嘗試"主動協助消費者維修,
而非報高價要客戶更換零件並取消保固 !
或許你會以為或認知上一定沒有受潮,但"事實"手機上有就是有了(解釋只是多餘)!

可以討論的是維修流程是否有瑕庛 ???
這就好比一位病人到醫院看感冒,醫生依照慣例開藥給病人,
這是目前一般的就醫流程,但如果病人回家後卻併發重症,
按照大大的認知一定是醫生誤診,但如果每一位病人到醫院變成
抽血照x光及全身檢查,一定沒有爭議但可能嗎還是浪費資源(跟手機要不要拆開來看一樣!)

"過了四天之後 門市通知我去拿手機門市店員說 維修站沒有拆手機 只有重灌軟體就能好了"
這句話不就是答案嗎 ?
沒拆手機如何知道受潮(表示送修前造成),軟體更新就好(症狀一定要拆機嗎),
看樣子問題是在這了 !!(外觀上有明顯可檢視受潮痕跡嗎?)

業主為了 " 時效 " 開了藥就趕人 , 所以負起道義上責任也是應該的 !!

但最後還是提醒你小心使用嘍,畢竟這都是事後諸葛浪費時間而以 ! 開心就好

維修公司沒有拆手機灌軟體ok說修好了<---可以用
送到通訊行開機測試,沒有走出店門口<---掛了

這之中板主都沒有接觸到手機
只有開機測試就掛掉
很顯然是在維修公司或是通訊行受朝
所以他們不負責那是誰要負責?

如果送修前就受朝
那是不是就第一次就該檢測出來
要收費也心服口服

這並不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這是爭取自己的權益
很多公司都欺負消費者不懂欺壓
這篇應該要叫01那納入精華區才對

如果什麼都要精簡程序的話
那公司就應該自己要去承擔這個風險,不是嗎?
不想承擔就該好好的按照步驟的仔細檢查
不然就不要承包維修的業務
如果覺得這樣浪費時間
那你就該相信自己維修工程師的能力
但是出事了就該承認
不該推給消費者
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天底下哪有這種好康的事

還有板主你太客氣了
應該要叫他們跟你道歉才對
浪費你這麼多時間



氣度決定高度,細節決定成敗,性格決定命運
jackgo wrote:
首先還是恭喜你 , ...(恕刪)


1.
我並非硬凹
其原因已解釋過
我無意去揪出讓手機受潮的犯人
重點在於 我並沒有作出任何讓手機受潮的不正常使用
如果受潮是手機密合之類的問題產生的 我並不需要負責


2.
手機插槽的金屬部分 電池金屬接觸面 記憶卡的金屬部分 防潮貼紙都沒有受潮或鏽蝕的現象


3.
我了解那隻手機有受潮的事實
但保固的基礎是建立在產品不會100%沒有瑕疵的前提
產品如果完美就不需要保固了

我沒有吵了就有糖吃的想法
事實是廠商的態度令我憤怒 並促使我堅持到底
他們第一步拒絕承認並宣稱保固被取消
第二步懷疑我的使用方式
即便我提出了防潮貼紙的圖面來說明我並沒有不當使用它
包含過程的文件說明 但顯然的沒人願意溝通
他們只有101招 台灣氣候潮濕 手汗都可能讓手機受潮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這案例應該相反過來 廠商以為又宰了匹羊 沒想到這隻羊的骨頭硬得很!

如果你能接受你的手機因為台灣氣候潮濕這個理由導致受潮 而被取消保固
那恭喜你 未來你能省掉很多麻煩 (只是可能要多花點銀子)

如果將來你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並且你有任何不甘...那歡迎你聯繫我
我願意提供我的經驗與相關的文件 包含存証信函給你做參考

(不只jackgo先生 只要站友們有類似的問題
我都很樂意提供我的經驗跟申訴 採証的過程還有相關文件)

如果你是幹手機販售維修相關的行業
或許你會覺得我是奧克
但事實上 花錢買了隻手機
正常的使用 卻很倒楣的被找麻煩的人是我

客服人員聽我申訴 主管處理我的case
那都是他們的工作 必須作的事

但綜觀全文 你覺得我「凹」到了什麼?
事實是我什麼都沒得到 沒有換新 沒有賠償
因為我一直都是「正常使用」 按理該手機就是得保固到他的保固期滿
我甚至失去了使用該手機一個月的時間


當然如果你也懷疑我說謊 我讓手機泡到水了
那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如果您是內行人 我們可以討論討論 除了防潮貼紙 手機外觀的金屬接觸面外
我還能提出什麼證明 關於我無不當使用的部分?
假使你能提供一些訊息給我 我也會很感謝你~
這也可以方便我協助自己或別人處理再一次類似的糾紛~~
或提醒大家手機送修前必須有的採證動作


elva0524~

事實上我覺得道歉倒是沒那麼重要
因為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從我結案的方式也不難發現
我要的只是公道 沒有要凹任何東西~

甚至要求他們一個道歉 我都覺得不需要

只是我的權益 我不會任憑它們被廠商啃食

我不凹人 但求別人也不凹我= =
liusim wrote:
只是我的權益 我不會任憑它們被廠商啃食 (恕刪)


沒錯
就是要這樣
不要任人宰割
怎麼死都不知道
要清楚知道那些是自己的權益
氣度決定高度,細節決定成敗,性格決定命運
抱歉 ! 用詞不當 凹這個字眼確實太強烈,會讓人不敢接受 !! (無意挑起筆戰)

只是試著探究事實的真相 , 因從圖片來看受潮到生鏽研判至少約一~二週以上 ,
加上已購買使用近半年,推論應該不是購買前及送修後產生,
如此一來受潮問題就是發生在使用過程中 !(此推論需提供的照片是真實的哦)

再來所提"但保固的基礎是建立在產品不會100%沒有瑕疵的前提"
這句話沒錯,但不適用使用人使用後產生的"受潮",
加上該款手機並無防水抗水功能,自然使用者需承擔損失 ,
除非你有保險,這也是保險的好處 !
或許有人會說台灣氣候潮濕,但你有聽過電視還是音響受潮嗎?
為什麼呢? 因為帶在身邊的東西真的變數很大!

使用人在不經意或未發覺下造成,不代表沒有或不可能,
當然每個人的認知及理解不同,自然會有很多解釋及猜測(也包括我) !

綜合以上推論受潮為使用者未發覺得情況下造成,請問接下來的動作不就都是你所謂的"爭取權益嗎"
至於廠商要不要對其產品提供受潮保固,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但目前看來市場上好像還沒有一家廠商有提供 !!

這就要靠各位幫大家爭取了 ! 先謝謝嘍.
jackgo wrote:
抱歉 ! 用詞不當 ...(恕刪)


用詞的部份沒關係

釐清與定義好就OK


一~二週
第一次維修 手機離開我正好一週


其次 不經意 未發覺...等廠商如同你對我的懷疑
我再重申
防潮貼紙、手機外觀插槽、記憶卡金屬接觸面、電池金屬接觸面,都沒有受潮與鏽蝕的現象


我不曉得還要提供什麼證據才行?
「消費者未發覺而造成使用上的疏失」這個前提
「消費者已舉證 判定人為疏失而導致受潮的基礎都未能成立 舉證後廠商無法回應」 差別很大

受潮如果是使用者不經意的疏失造成的
今天手機防潮貼紙、金屬面都鏽蝕了
那我的立場就會薄弱許多;事實並不然,而且正好相反

但今天就是沒有...我找不出、甚至廠商也找不出關於我疏失使用的任何證明?
當廠商提出這是我造成的,我希望廠商起碼舉點證據出來

而且同理 廠商要求我的證明,我可以要求廠商可以提供產品製造過程的全程紀錄嗎?他們拿得出來嗎?

關於保險之類的論點 那都偏離這次案例的主題了

關於「但不適用使用人使用後產生的"受潮"」

我想我們在下定義的時候需謹慎
手機販售就會被人使用

這裡應該指的是 「不適用於手機使用者所造成的受潮」
如果沒有不良使用而是自然的在保固期內產生受潮現象,保固期內廠商當然必須負責

關於「沒人提供這類保固」
我徵詢過消基會、律師以及同行業者關於保固條款,包含我手機受潮判定的部份

「受潮」就「取消保固」
「取消保固」應當要與「人為疏失導致的受潮」產生必然的因果關係
(當然颱風 水災 等外力不可抗因素 保固條款有標註~
「台灣氣候潮濕」這種具備普遍性的環境因素不是個好理由
如果我手機使用保固期滿才產生今日的狀況 那我就沒什麼好爭取的)

如果真的進入訴訟程序
那是否是「人為造成」這部份就必須由法官來判定
我的保固期還沒到,我只要收集好並提供相關的證據要求廠商負責就可以

我也說,我並不排斥訴訟的可能性
我也評估過勝算不低,也評估過即便打贏官司成本一定也划不來
但我就是拒絕被啃食

最後~我同意你句末的那句話 要改變就要從消費者拒絕當倒楣鬼開始!
不爭取 只會繼續出現第2 第3個類似案例


PS:
如果可以提供些,送修前必須的措施來保護自己
大家都可以提供給彼此參考,我想這也實在些
以我目前的經驗 防潮貼紙與金屬接觸面的採証很重要
我的經驗是,這部份聯強也會幫你作,他們應該不會、也不敢造假
你可以要求他們採証並提供
只是再有送修的情形 我一定會自己先拍些照就是了
推原po據理力爭的精神,

或許自認倒楣可以省不少麻煩,

但心裡總是不太舒坦吧,

如果懶的花時間

大多數人的權益往往就就樣被犧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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