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了一隻手機,廠商理由


sdfhklnm wrote:
我會讓它扣錢啊,合理的話。
只是如果我是廠商的話,我會站在比較高的觀點,沒有多少錢,能夠自我吸收就自我吸收,有容才有福。


問題是你一輩子也不會是個廠商

但就算不是廠商~當個顧客也是可以做到自我吸收的哦

okdnsfht wrote:
不曉得你受的是什麼樣的教育~~
居然有「鑑賞期的外表刮傷都應該在正常使用範圍內」這樣的認知~~~


版主希望台灣跟美國一樣,一個月內都能無條件退就算你把東西弄壞也是
怎麼拿個手機出來能把紙盒都弄破,背蓋還刮那麼明顯一道,這樣不知還有誰願意買,當二手機賣了,差價就由事主吸收了,我想這也很合理
你花錢
廠商賣東西給你
除了商品本身的瑕疵,後續保固
並沒什麼服務態度好不好的問題

去有收服務費的餐廳
再去計較服務態度好不好
你應該先問問你自己
那些刮傷 損傷 是不是你自己用的
感覺都在逃避責任
甚麼叫做被蓋刮傷處理一下就好了??
紙盒拆壞換一個就好了??
有你這種消費者真的是全部消費者中的壞榜樣


坐等樓主被炮,一定要挺住啊
app949596 wrote:
...(恕刪)
行為跟想法真的是是一個很糟糕的人~
看發文記錄只覺得這個人問題怎麼連個"請問"都不會寫
字裡行間流露出滿滿的自我主義
五色的風,彩色的回憶。
樓主開一間符合自己說的網購,我肯定每天買喔!
個人也不是很認同你的想法 看廠商的照片 它們也很站得住腳
鑑賞不是給你試用的...還有網購買東西 就是怕這種情形
所以拆東西如果沒很確定請小心拆 小心使用...

sdfhklnm wrote:
我會讓它扣錢啊,合...能夠自我吸收就自我吸收,有容才有福。(恕刪)


你都說了 能夠自我吸收就自我吸收,有容才有福。 那對方要你吸收你都容不下上來PO文抱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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