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遠傳電信,已報消保官處理~~~~1/21有後續~~~

文章結構亂,故事內情複雜,不想傷眼傷腦者,就不要再往下看了~~~

消費關係要旨:
申訴人於民國100年1月15日中午至遠傳電信(股)公司高雄市十全門市,新辦i phone4 32G手機加門號,並當場付清價金25900元,至今該公司無法履約.

清晨申訴事由:
申訴人之子於1/14清晨三時許,於高雄市建興路與H某發生車禍(有報案),同日早上申訴人之子因有腦震盪現象故送醫院觀查至今,期間H某利用申訴人對事故情形不了解(以為兒子闖禍)且對法律知識之淺薄,竟自稱該事故導致H某之i phone4 手機損壞並要求申訴人立即賠償,故申訴人在急欲息事寧人與H某誘導下,於1/15下午一時許至該門市辦理手機加綁約兩年之高額月租費,遠傳稱三天後可到貨.

該事故原由經親友事後了解為"當晚H某騎機車撞到正欲穿越馬路之申訴人之子(行人)",故建意於肇責未清,和解未談之情況下,不宜先將手機交于H某,故申訴人於1/16中午持提貨單至該門市欲領取手機 ,誰知該門市竟於未通知手機申辦人(同申訴人)之情況下,逕自於1/15日晚上將手機交付H某(申訴人並未授權門市交付手機).

1/16下午申訴人去電遠傳客服要求處理,遠傳於1/18下午回覆可至門市辦理解約並全額退費,當日晚上申訴人親赴辦理,門市竟裝傻稱不知情,並私下連絡H某來店,稱你們自己解決,欲自外其事.經申訴人與H某於所在派出所協商,H某也不願意將手機交出,故報請消保官處理.

請求內容:
要求遠傳電信辦理解約並全額退費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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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1/21)下午四時許,遠傳來電欲了解1/18晚申訴人與H某於所在派出所協商結果

申訴人回應:H某不願意將手機交出,我已向消保官申訴貴公司(感覺好像我們在幫他們追手機,沒遠傳的事一樣).
遠傳:但是辦手機時,有說要交給H某呀?我們門市有錄音影呦!你們要不要來看看?
申訴人:我們有寫委託書,委託你們交貨嗎?H某有提貨單嗎?正常程序也應先連絡申辦人(同申訴人)領貨,事後申辦人要怎麼處理就不關你們的事了吧?
遠傳:好吧!我們也有法務人員處理.
申訴人:咱們就騎驢看帳本嚕!
to be continu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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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cc wrote:
消費關係要旨: ...(恕刪)

有點複雜的文章
還有要正名不然可能會被刪文
真是一整個亂七八糟‥看了兩遍才懂
辦手機的 的兒子跟人有肇事責任未釐清,把自己的IP4
賠給對方

這裡有很多很多的問題,辦手機的 提貨單在對方那嗎
為甚麼他可以直接到門市拿
不管你們兩人有甚麼協議,門市怎麼可能交予對方
總覺得很麻煩‥我不知道你有甚麼隱情沒說清楚
總之現在必須把對方找出來,釐清責任歸屬

johnsoncc wrote:
消費


是...
撞到別人,也把手機撞壞...
對方要求賠償手機,所以把版主帶去遠傳申辦iPhone
手機到貨後,遠傳竟然直接把手機交給被撞人
而不是交給申辦人(版大)



既然提貨單還在手上,就憑提貨單去領貨
不是憑提貨單領貨嗎?憑什麼把貨拿給別人?
遠傳要把手機給被害人是他的事...
而且為什麼遠傳會給...這才奇怪吧!!
johnsoncc wrote:

消費關係要旨:
申訴人於民國100年1月15日中午至遠傳電信(股)公司高雄市十全門市,新辦i phone4 32G手機加門號,並當場付清價金25900元,至今該公司無法履約.

申訴事由:

申訴人之子於1/14早上3時許,於高雄市建興路與H某發生車禍(有報案),隔日申訴人之子因有腦震盪現象故送醫院觀查至今,期間H某利用申訴人對事故情形不了解(以為兒子闖禍)且對法律知識之淺薄,竟自稱該事故導致H某之i phone4 手機損壞並要求申訴人立即賠償,故申訴人在急欲息事寧人與H某誘導下,於1/15下午一時許至該門市辦理手機加綁約兩年之高額月租費,遠傳稱三天後可到貨.

該事故原由經親友事後了解為"當晚H某騎機車撞到正欲穿越馬路之申訴人之子",故建意於肇責未清,合解未談之情況下,不宜先將手機交于H某,故申訴人於1/16中午持提貨單至該門市欲領取手機 ,誰知該門市竟於未通知手機申辦人(同申訴人)之情況下,逕自於1/15日晚上將手機交付H某(申訴人並未授權門市交付手機).

1/16下午申訴人去電遠傳客服要求處理,遠傳於1/18下午回覆可至門市辦理解約並全額退費,當日晚上申訴人親赴辦理,門市竟裝傻稱不知情,並私下連絡H某來店,稱你們自己解決,欲自外其事.經申訴人與H某於所在派出所協商,H某也不願意將手機交出,故報請消保官處理.

請求內容:
要求遠傳電信辦理解約並全額退費
P.S.情節複雜,過程離奇,傷眼又傷腦,請見諒.


是很離奇,先護貝一下,
泡杯咖啡再來看!
寫的亂七八糟又莫名奇妙.....



johnsoncc wrote:新辦i phone4 32G手機加門號,並當場付清價金25900元

是手機價含預付月租門號價格共新台幣25900元

johnsoncc wrote:申訴人在急欲息事寧人與H某誘導下,於1/15下午一時許至該門市辦理手機加綁約兩年之高額月租費

若車禍發生當時有先行備案,何不之後進調解委員會中再行商議?

johnsoncc wrote:該事故原由經親友事後了解為"當晚H某騎機車撞到正欲穿越馬路之申訴人之子"

我覺得這段應該放在申訴事由的第一段先行說清楚

johnsoncc wrote:誰知該門市竟於未通知手機申辦人(同申訴人)之情況下,逕自於1/15日晚上將手機交付H某(申訴人並未授權門市交付手機)

這就是H某跟遠傳門市之間的關係...詐領?冒用?

johnsoncc wrote:當日晚上申訴人親赴辦理,門市竟裝傻稱不知情,並私下連絡H某來店,稱你們自己解決,欲自外其事

這點可以請求消保官來針對此店家作消費糾紛處理


johnsoncc wrote:經申訴人與H某於所在派出所協商,H某也不願意將手機交出,故報請消保官處理.

這算是詐領還是侵占阿?!.....都是公訴罪!



以上...我認真了不過以用H某來稱呼...不如先行提出甲乙方或 某姓男子....看得會比較清楚
跟我昨天看得原文好像修改的清楚多了‥
既然對方沒提貨單向門市領取的你的手機
那很簡單了‥寄存證信函告對方侵占
對門市採取詐欺告訴
johnsoncc wrote:
遠傳:但是辦手機時,有說要交給H某呀?我們門市有錄音影呦!

除非樓主能證明申訴人之子當時"無行為能力",且H君有明確誘拐詐騙之實,否則當時在遠傳門市的錄影錄音是有法律效力的!
而且就算要告也是告H君吧~關遠傳啥事呀!
直營應該會有錄音,若是樓主現場有表示手機到可交給H君,這倒是跟門市無關。
樓主的方向應該是針對H君,針對門市好像搞錯方向

(消保官、遠傳:躺著也中槍 
johnsoncc wrote:
消費關係要旨: ...(恕刪)
這篇PO文只有一個字來形容~就是亂~我都看得霧煞煞!! 車禍還是不要私自和解比較好~不然鐵定吃虧還可能會被狠狠敲一筆咧~~按照法律程序來跑比較公正~~這位被撞的人也居心不良~想趁機敲詐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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