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寶電信疑似利用自動扣款.......................................

事情發生在去年的九月份............
三年前辦了威寶電信的門號~共二支(因為網內互打免費)
用了二年想說不太常用到了(實際上是用了一年半~最後半年已經沒用了)~就去辦了退租(惡夢就此開始)
當時是晚上快九點去辦的~門市人員一開始就問幹嘛要退租咧~再繼續用丫~有優惠丫~
又打給了威寶公司的人員~一樣~又開始促銷方案什麼的~那時我就很明確跟他說我要退租~
然後門市人員說因為太晚了~無法馬上辦~可能要明天~我就說好~申請書上的退租日期則是當天的日期~

好了~好戲上場~當帳單來時~竟然莫名多出了三千多塊~
當然立刻打給威寶客服~但是卻叫我先申請明細~我就問那是必要的程序嗎??~客服說是~
明細寄來的時候~不看還好~一看就一肚子火~多出來的費用竟然都是退租日期之後~
9.29辦退租~但結帳日期卻是10.6~~而我一想到我是用自動扣款的~也馬上寄了取消自動扣款的申請書

中間也一直向威寶反應~但卻得不到滿意的答覆~而我也一直死不繳~扣款的戶頭也不放錢~
當然啦~威寶委託的討債公司就一直打電話來啦~一直撐到十月~
我終於去找消保官了~不找還好~一找也是一肚子氣~
彰化縣消保官問我要怎麼處理~我就回又不是我的問題~當然是只繳月租費丫~
消保官竟然說不可能啦~要嘛就看要分擔多少~
(哭夭咧~明細你也看到了~都在退租日期之後~也要叫我分擔~消保官不是應該站在消費者這邊嗎?)
而威寶方面則是說~這些帳務都是由我的SIM卡使用的~當時我跟威寶說我的卡都丟掉了~
已經半年沒用了~他們的資料都有~我沒必要說已經辦退租了~又拿來用~
沒想到威寶說~說不定是被人撿去的~
(哭夭咧~我29號辦退租~結果因為可能卡被撿走~之後使用的費用卻要我付)
而且叫我去報警~當日作出的結論則是~延後三個月催討~並向警方報案~~

之後也去了二個地方的警察局~得到的結論是這是消費糾紛~無法報案~(警察也不想管~真可憐)

最後我也不報案了~撐到三個月到再打算~想當然~時間一到~也就一直接到催討的電話~
但是過了幾天就沒接到電話~想說會不會沒問題了~但~~~~
重點來了~因為保險也辦自動扣款的關係~戶頭裡有存了錢~
沒想到威寶竟然扣款了~~~槓~~~還是被它扣掉了.............

PS:會PO上來是因為一想到就一肚子氣~~純粹發洩而已~反正也都扣掉了...........



文章關鍵字
這位大大,你所謂的退租是取消門號嗎?如果取消門號是不可能可以使用的,你是退方案的話,如果卡片還可以使用代表你還是繼續使用他們家的門號,假使你的卡片丟掉被撿到,因為你的門號是你申租的,所以多出的費用還是必須要你負擔,被撿到拿去用你是要報案卡片遺失遭盜用,原則上如果退租是代表不再使用該家電信的門號,電信也會取消你的門號,有點看不懂你的說明,取消了還可以用,取消之後,不要亂丟,剪掉就好了
不太對喔
既然已經退租
等於門號已經失效
就算被人撿到卡片也一樣不能撥打

要不要打客服確認一下退租的日期
有可能當初他們沒有送件
才導致你以為已經退租,但其實並沒有
退租的話應該會給你一張退租的單子
如果是的話就看當初在哪辦停的
帶著單子,去找那個經手人客訴吧


吃果子拜樹頭 wrote:
事情發生在去年的九月...(恕刪)


門號退租後,門市會給您一張退租申請書的副本,把副本拿給消保官吧!

如果您沒有拿到副本,或者有可能門市忘記送件,就有可能門號沒有完成退租手續,結果您又把SIM卡亂丟,以致於產生額外的帳單費用,若是這樣,就只能像消保官說的,看看協調雙方分攤比例了。

另外九月29日退租,怎麼會出現四月六日結帳?
感覺上當初那位消保官不怎麼有用~
文件也都拿給他看了~退租日期就是9.29~
至於結帳日期為什麼是4.6~我就不知道了~
而多出來的費用都是29以後的~
經過這件事~感覺好像是業者利用自動扣款~~
至此也不多說什麼了~~花錢消災~就算要求援~也沒有什麼好信任的~~


正常情況下退租 sim就隨之即時失效了...

其他看不太懂...

吃果子拜樹頭 wrote:
感覺上當初那位消保官...(恕刪)


如果你真的覺得沒錯,那趕快蒐集相關資料,連絡蘋果記者,順便發文給ncc,電信公司一定讓步.
但怕的是你的約其實不是2年,而是30個月.所以當初電信公司有告知要繳違約金後,退租就沒繼續走下去了.

所以重點上面的樓友都講了:
拿出退租證明,看上面的日期.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附註:去門市退租時要寫申請單,門市一定會給一份影印版,上面註明因帳單周期,退租後還是會再出帳一次,記得交錢的字眼.
coutsight wrote:
如果你真的覺得沒錯,...(恕刪)


嗯!真的很有可能,因為威寶一堆優惠專案都給30個月的。再說換算成開版大說九月29日退租,但最後一期帳單結帳日是四月六日,這樣剛好多出六個月來。

更詭異的,是開版大說SIM卡已經丟棄,不會這麼剛好,被人家撿到去打免費的電話吧?那還是得去報案,走完程序,請警察去查誰偷打的電話。不然,依照合約條款,開版大還是得負較大的責任,不然消保官應該也不會說只能協調雙方負擔比例吧!
當初要退租之前也打電話詢問過了~確定是2年約~
而且也延後了快一個月才去辦退租~

至於退租日期~申請書上真的是9.29~為何是4.6結帳~
這我就不知道了~~

會po上來是因為愈想愈氣~~也不想再追究下去了~
只能提醒各位大大~以後暫時性使用的門號就不要用自動扣繳~
乖乖的拿現金去繳吧~

ps:好的消保官幫消費者討權益~不好的消保官幫業者維護權益............

吃果子拜樹頭 wrote:
事情發生在去年的九月...(恕刪)


標題改一下吧,很快就回收
有膽爆,就要有氣魄去面對人家的公司名字,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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