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最近遇到一個案子,關於手機過保固約一年,廠商已無零件維修,客戶要求處理,否則提告。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如何?
文章關鍵字
讓他告吧,好奇他要用刑事還是民事告呀

~悠遊卡~ wrote:各位大大好

最近遇到一個案子,關於手機
~悠遊卡~ wrote:各位大大好

最近遇到一個案子,關於手機


讓她告,告完要開箱
會先幫他用原件維修的方式處理,也不知道能不能修的好,後續會再放上來。
快去告
告了記得來開箱喔
不要只嚷嚷而已

這廠商也太老實
沒零件一般維修價都會報
超過新機很多
讓客戶自己放棄


~悠遊卡~ wrote:
各位大大好最近遇到一...(恕刪)
我也很好奇到底告哪條?
這甚麼道理
如果我家過保20年的大同掀門電視也壞了,要求處理 否則也要告大同?

反正過保了,維修費隨你開吧~客戶不修還可以要求付檢測費
對付這種怪客不需客氣
正面能量 wrote:
我也很好奇到...(恕刪)


民法是廠商要準備5年的料,無料要提供購買新品折價
受教了!
15151515151515

kontou_k wrote:
民法是廠商要準備5年...(恕刪)


請問民法哪條?
bhis wrote:
請問民法哪條?...(恕刪)


我查一下,謝正武的節目有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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