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在網路購買手機,聽說在網路購買享有七天的鑑賞期,如果對商品不滿意,於七天內可以退貨。本來已經在網路上看中一支手機準備下定,但看到購物須知,差點暈倒。購物須知大概的意思是,依照規定,消費者收到物品,享有7天的鑑賞期,若對商品不滿意可以辦理退貨。但後面又加註"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未確定購買,請勿打開包裝"。難不成只能從外觀來決定是否要退貨,這規定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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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箱過程要全程錄影,不可以連wifi,不可以登入帳號,立即檢查外觀,測試螢幕&按鈕&相機&麥克風(現在很多手機都有內建檢查程式),有問題就立刻聯絡客服。
當然,要找大型電商平台才會比較保障消費者。
lrt003 wrote:
本來已經在網路上看中一支手機準備下定,但看到購物須知,差點暈倒。購物須知大概的意思是,依照規定,消費者收到物品,享有7天的鑑賞期,若對商品不滿意可以辦理退貨。但後面又加註"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未確定購買,請勿打開包裝"。難不成只能從外觀來決定是否要退貨,這規定合理嗎?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這在法律上應是消費者7 天內有買或不買的"猶豫"權利,稱之為"猶豫期"比較洽當。
"鑑賞期"是賣方用比較好聽的名詞,意思差不多。
但若賣方售出前說明有七天"試用期"。這是賣方加碼"猶豫期"為可試用,當然消費者可以試用。
那猶豫期可不可以打開包裝?若你打開包裝的方式無損包裝可(無需任何成本)復原且無損賣方以新品再消售,那還是可以的。若拆封後己破壞原包裝但無損新品,通常是買賣協商賠償再包裝之成本,但這要以無損新品再銷售為原則。
guo24de3ling21 wrote:
開箱過程要全程錄影,不可以連wifi,不可以登入帳號,立即檢查外觀,測試螢幕&按鈕&相機&麥克風(現在很多手機都有內建檢查程式),有問題就立刻聯絡客服。...(恕刪)

你說的這是保固、瑕疵擔保,和樓主問問的七天鑑賞期無關。
通常大型網購電商才有提供所謂7-15天猶豫期
一般網路個人賣家是沒有的 所以請不要搞錯了

而且通常你決定下訂單 就代表那支手機是你想要的
事前應該有做過功課查詢過規格 所以拆封後除了有
外觀瑕疵或是功能異常 不然應該也沒道理退貨

大型網購電商雖然說是無條件退貨 但有的還是要註明原因
通常收回判定外觀瑕疵或是功能異常是非人為 應該都可以成功退貨
但如果是無理由退貨 可能會被收取整新費甚麼的
個人覺得這也合理 因為產品沒問題有什麼好退貨的

所以開箱過程一定要錄影 包含外觀檢查過程一鏡到底
然後外包裝紙箱不要丟掉 手機盒內所有配件跟說明書也要完整
這樣如果手機有問題時 要退貨也比較沒有爭議

但請不要仗著有猶豫期就隨便下訂單
或是使用了好幾天才決定退貨 這樣是很不道德的
也很有可能成為無法成功退貨的原因
根據我理解
原則上7天內賣家要無條件接受退貨
買家可以拆開試用都沒問題(但有些試用會導致商品狀況無法恢復到一開始狀況)
但。。。退貨時需要把商品恢復到買家剛收到商品的狀況
如果沒辦法把商品狀況恢復,買家有權要求整理或整新的相關費用
總不能7天內把商品用壞了要求無條件退貨吧

所以很多人會全程錄影開箱,為的是要舉證買家收到的商品本身就瑕疵,並非買家造成的
此時賣家就無法就此項瑕疵要求買家負擔相關費用
RTCG123 wrote:
原則上7天內賣家要無條件接受退貨
買家可以拆開試用都沒問題(但有些試用會導致商品狀況無法恢復到一開始狀況)
但。。。退貨時需要把商品恢復到買家剛收到商品的狀況...(恕刪)

只是拆開外包裝,還可以說算新品。
但產品只要一經使用(非出廠必要檢測),就不能算新品。就算外觀看不出來,一經使用定義就是二手。
不然市面戶麼那麼多福利品?
vivahuaweip30 wrote:
通常大型網購電商才有提供所謂7-15天猶豫期
一般網路個人賣家是沒有的 所以請不要搞錯了...(恕刪)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沒有在分大型或個人賣家。
但你要說個人賣家比較不守法,是沒錯。
大商家,一有理虧的消費糾紛一上台面,對商業利益損傷很大。
個人賣家,第一,你要找得到他,第二,就算你告贏了,他頂多退款給你,可說毫髪無傷。
lrt003 wrote:
最近想在網路購買手機...(恕刪)
自己要先搞清楚鑑賞期,試用期是不同的,鑑賞只能看不能拆封注意事項都有寫,
無閑暇 wrote:
自己要先搞清楚鑑賞期(恕刪)

看來,最理想的網購物是“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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