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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更新------------------貨已到 感謝台灣之星 ----------------------
昨天線上購買台星iPhone ,真的是很優惠,看到網頁顯示最慢2月底出貨,好吧,可接受。
台灣之星 iPhone已出貨

下完單了,問一下客服,收到這樣的回答:
2020/02/04
您好,依照活動頁面貼心提醒說明【到貨時間因受一例一休政策影響,且活動期間,整體訂單量龐大,預計最晚於2020年3月31日前出貨。惟實際出貨時間仍會受到物流業者消化活動期間訂單速度而影響】,讓您久候非常抱歉,謝謝。
台灣之星 iPhone已出貨

什麼!一下差了一個月重點是網頁上講的根本不是這樣!
文章關鍵字
預計就是預計..2月變3月再變4月都在預計範圍內......名詞解釋而已。

退單也是你的權利!!
Hi Rik Lin, 台星客服您好, 這麼辛苦還上網巡邏啊?

網頁寫"最晚2月底前出貨", 硬凹失敗, 你這500領不到哦! 回去重寫

riklin wrote:
預計就是預計..2月(恕刪)
這不一定啦,我過年前也辦一隻黑色的,前後差不多一個禮拜就收到貨了!
你對法律的認知完全有問題
法律上的欺騙,必須自始就打算使用詐術騙你才成立
單純日期上的差異,完全不構成詐術
何謂欺騙?除非他們自始就不打算交貨,這才算欺騙
明明就寫「預計最晚2月底前出貨」...............你偏要看成「最晚2月底前出貨」,還要凹成非誤導是欺騙!!

有幾個字就看幾個字....很簡單的文字敘述,不然就翻翻字典「預計」的解釋
那萬一他們自始就知道二月底不可能出貨
但卻這樣寫呢?
這樣法理上算不算呢?

但給原po ,必須施以詐術(方法),來獲得不正當利益(結果)啦。
你可以說他們施以詐術(方法),但買賣關係你付錢他給貨,除非內容有重大瑕疵,要不然你很難說他獲有不正當利益(結果)。

至於有人在說有沒有"預計"兩個字意思不同
個人覺得就是文字遊戲啦
那以後借錢給人家的人都說我"預計" XX月還錢
然後一直延後就好啦,反正滑坡理論很好用嘛。

一個小路人 wrote:
你對法律的認知完全有(恕刪)
如果店員跟你講說: 預計最晚2月底出貨, 付了錢之後說3月31出貨, 這樣你能接受嗎?

發言不要昧著良心 把角色換成自己就很簡單

就不要被我抓到你是台星員工 在這自己護航自己說不定還有法律責任 為了500塊不值得啊
riklin wrote:
明明就寫「預計最晚2(恕刪)
michaelroddick wrote:
昨天線上購買台星iPhone...(恕刪)


還有人在等~

你還相信台灣之星辦的活動,每年雙11爭議那麼多。

到最後都是自己吞下去,台灣之星沒有損失!

要不自己取消,要不你上法院告台灣之星!

消保會、調解會~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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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寫了「預計」
而不是保證
所以他要怎麼延你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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