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處理有問題,消費者當然可以抱怨、公開,因為店家處理就是有問題啊!
至於事後「如果」店家有處理,那還要看他是怎麼處理的:
1.被告之後乖乖處理--消費者還是可以繼續罵,這家店就讓它倒。
2.知道丟臉之後趕快賠償--消費者可以於原文下面再加上後續報導,同時修改文章標題,表示已結案,感謝網友幫忙,這家店名聲就已經爛了,但關我屁事。
3.知道丟臉之後出面道歉並賠償--消費者可以同樣發文告知店家「態度頗有悔意、表現很有誠意」,大家也許會知道這家店有誠意解決問題,對商譽有正面幫助。
還在糾紛處理中就在那邊「如果」,那「如果」一直沒解決,消費者都只能自認倒楣嗎?
老實說,相機弄丟要「賠償」,到搞到人家不爽就不是賠償能解決的,還要「補償」,這是兩種不同的東西。
相機弄丟要賠償,但陪新的或照原價陪就法而有困難。
修理費用要退還。
糾紛處理期間的時間、工作機會、電信費用損失必須「賠償」
精神損失要「補償」。
還有,店家自己的商譽,看他要如何「補償」,這玩意不是受害者要給他的,而是他自己要像社會想辦法「賺回來」,要賺回商譽,一是誠意,二是「看你如何表現誠意」。
青玉山下,日昇之處
是我家園,安眠所在
1. 這個拍賣網也是他們的喔! --> 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wetn520
2. 要通知士林相機王, 這個花東相機王名稱跟他很雷同, 會不會有問題?
3. 可能跟另一家大字輩的相機館有...關斯喔? 要小心喔!
4. 買機子有沒開發票?
5. 付 900 元 CMOS 清潔費有無開發票?
6. 沒清到 CMOS, 機子就失蹤了, 900 元要記得拿回來.
7. 招牌太滿, 是否有請消防局看看?
8. 告他們呀? 記得要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這樣, 民事庭不用付費.
9. 要告民事, 5年內有效喔! 不要忘了!
最後, 樓主! 加油, 小弟幫你繼續頂, 再頂一樓! 持續置頂一個月!
slipper007 wrote:
那如果店家後來賠一台新的50D,或是給你滿意的補償案...(恕刪)
slipper007 wrote:
造成店家的商譽受損,你又該如何補償店家呢??
搞清楚,店家的商譽要受損
那是店家要自行負責的
slipper007 wrote:
未定案的事情
現在事實上就是機身不見了,而且店家本身也對消費者求償的問題沒有作一個好的答覆
這件事我也報告我的記者朋友,連他也覺得很不合理
slipper007 wrote:
當你要求過當,超過賠償行情
樓主只是覺得用網路現值行情跟原來買機身的比例不合
27000的機身店家只願意賠21000
那麼,送去CMOS入塵清理費用的900元呢?樓主跟店家協商間的電信費用呢?精神損失及時間上的損失呢?
假設店家今天是賠償一部新的機身給樓主
但是裡面所有的配件一律沒有,就只是一部很單純的機身
另外再退給樓主關於CMOS入塵的清理費用
再賠償協商時的電信費用
我相信今天事情不會鬧得這麼大
如果今天把事情真的鬧上新聞事件
或是鬧上法院民事庭解決
無論店家是否贏得勝訴
但賠上去的商譽
是店家要自行去負責的
出了泥坑進了索尼,喜愛拍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