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滿落幕>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 . . . . . 6/9更新

路過不平,幫頂一個。
花東相機王,爛到極點,不相信他們店長沒在上01,
人生遊戲.戲遊人生
店家誇張不用再說

不過我想說的是即使走上法律途徑都不可能判陪你一台全新的相機

開車在路上被撞了,車體嚴重毀損無法修復的狀態,保險賠償也是賠現值,先把折舊扣掉

今天店家也可以聲明他也是受害者,東西不明原因掉了,他要賠上商譽還要賠賞機器

所以要拿回當初買新機的原價根本是不可能

只能說你真倒楣啊

換個說法好嗎? 樓上的今天一大早出門看天氣晴朗,
想說去洗個車好了,結果車鑰匙交給洗車廠員工後,
到了下午老闆跟你說車還沒洗好,你想租個代步車都沒有,
只好走路上下班,過了幾個禮拜後,老闆才跟你說,
你的車子被離職員工開走了,看你的車現在中古車行估價多少,
他頂多就賠你二手價和當初洗車的費用,
這樣的店家,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應該沒幾個人會鼻子摸一摸自認倒楣的
台灣商家的商業道德服和務態度竟然淪喪至此
真是讓人既憤慨又感悲哀
相機店是回客率很高的行業都已經如此
景區做觀光客生意的就更不敢想像
『送上門的這頭肥羊現在不宰更待何時?』

老鼠屎再不剔掉真的會壞了整鍋粥

---------------------------

大陸網友曾發帖:

在山東泰山景區用餐被當肥羊狠宰
網友責問店家:你就這樣做生意?就不擔心斷了客人
老闆笑了一笑:你一輩子也頂多就來這麼一回,俺還擔心啥呀?

當時我還認為大陸的商業道德還真是不可思議的落後
沒想到台灣竟然也........
tompay wrote:
換個說法好嗎?
........
車子被離職員工開走了,看你的車現在中古車行估價多少,
他頂多就賠你二手價和當初洗車的費用,
這樣的店家,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恕刪)


就是阿..
本來人家用的好好的...

東西弄不見.含糊其辭..交待不清..沒誠沒意拖拖拉拉賠個2手價

要買回同款新機..還要自己再貼錢...(五告雖..清個CMOS而已)

都沒想到造成消費者多大的困擾..只在金錢數字上打轉..(弄到被公幹..被鄉民抵制有比較爽嗎)

雖說在法律實務上..可能真的會有折舊的問題..

但為了那幾千塊錢..那個什麼相機王..已經輸了(可悲他的招牌就值那麼一點錢)

還有一點就是...

各位有沒發現..常常聽到類似的交易糾紛..都是"離職員工"所為

我以前買3C產品也發生過類似情形..弄到後來也他馬的.."先生.對不起.原來承辦人XXX已經離職了喔"

哪那麼巧.....應該是這一行業處理類似狀況的SOP吧

用膝蓋想也知道..就跟他目前用的"拖"字訣一樣..
耍一些小手段.儘可能干擾你.讓你自認倒楣.自我了斷..認賠殺出..

支持打擊花蓮惡劣攝影器材店,
幫忙推頂。

君寧生活,點滴瑣事 http://dao.myweb.hinet.net/

tp6ck6u4 wrote:
今天店家也可以聲明他也是受害者,東西不明原因掉了,他要賠上商譽還要賠賞機器


當然店家可以聲明他也是受害者,只要他能夠提出貨運寄貨單出來

以及對方簽收的收據

才可以"聲明"

但是也要店家拿得出來才行
出了泥坑進了索尼,喜愛拍貓
june722 wrote:
就有勞各位支持小弟的...(恕刪)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

本來是不太想說的,看你是年輕人有大好的前途
讀書讀這樣高,若是有個前科在,也不太好
也點你一下,路不要越走越偏...

一開始的標題是"[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
這樣侮蔑店家的標題也敢打上來
不怕公然毀謗罪的官司找上門來嗎?

本來樓主一手的好牌,可以弄死店家的
結果就因為社會經驗不足,打到最後兩敗俱傷,真是可惜啊~~!!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用消保官的信函傳給店家請求調解
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天下事,爭不過的理字

當然~身為消費者,遇到委屈,訴諸於網路討論區、報章媒體,都是應該有的權利
但是雖然你有理,太過的要求,反而會傷到自己,有理變沒理了,看到時候誰會幫你

還有~你下午看到的相機店裡的人,不是顧客啦~! 是你找去的蘋果日報記者吧~!!

社會事,若是遇到錢不能解決的,那絕對會是個大麻煩

快快去跟店家好好解釋何謂"[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吧~!!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
我的相簿 http://album.blog.yam.com/slipper007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


白的不行要來黑的???鄉民們....有人嗆"背景"出來了.....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

一開始的標題是"[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
這樣侮蔑店家的標題也敢打上來
不怕公然毀謗罪的官司找上門來嗎?

本來樓主一手的好牌,可以弄死店家的
結果就因為社會經驗不足,打到最後兩敗俱傷,真是可惜啊~~!!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用消保官的信函傳給店家請求調解
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天下事,爭不過的理字

雖然你有理,但是太過的要求,反而會傷到自己,有理變沒理了
還有~你下午看到的相機店裡的人,不是顧客啦~! 是你找去的蘋果日報記者吧~!!

社會事,若是遇到錢不能解決的,那絕對會是個大麻煩

快快去跟店家好好解釋何謂"[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吧~!!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


先幫忙備份,看來這篇文章很快又會置頂了

鹹酥雞跟奶茶re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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