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pper007 wrote: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恕刪) 黑店就是公然侮辱????那說穿得少的女生傷害善良風俗也是公然侮辱???(我記的吳淑珍說過女F4是社會亂源)侮辱是指汙衊 誣告不實如果是大大妳被汙衊了妳不會第一時間出來澄清???還會關店不理會??(心裡有鬼)光是提不出送貨名單這點 就可以說他是黑色的店(相機都不知道送去哪)妳幫店家想的理由太爛了 查到最後要是真是店家疏失 那不是罪加一等 做賊喊抓賊想點新的吧東西都有錄音都有單據 送到法官那裡 除非他連法官都買通了(應該不會這麼無聊 花的錢會比一台新機少嗎)要找黑道???更無聊了 除非他本身就是大哥 要不然找黑道處理事情是不用給錢喔 花的錢會比一台新機少嗎???可見大大妳不太了解找人喬事情的手續跟費用沒人會這麼無聊的看妳有創意 多想點新理由吧
slipper007 wrote: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恕刪) 嘿嘿嘿~~~真正有背景的人出來啦....我前兩個月本想在這裡買d90~~~還好沒買......不然有任何問題就要....出門小心一點.....
也是啦~~天氣熱,睡不著~~!好心想提醒樓主一下,卻被曲解成這樣真不知道大家是真的想要幫樓主還是想要看看兩造之間到最後是誰會輸、誰會贏然後旁邊喝茶看笑話樓主也不過想要的討個公道正義當然店家也不願商譽受損從頭到尾看下來店家也沒說不賠樓主的金錢損失只是賠償金談不攏也建議樓主去法院申告,進入真正的法律程序讓社會最後的裁決處,是判定誰是對的繞在消保官這邊,有時也真的沒有很大的助益~~~!到最後若是樓主拿到心中希望的賠償金額店家商譽也受到損壞但也拖過許多時日...有時想想美好人生浪費在這裡,真的有值得嗎??或許是"佛爭一炷香、人爭一口氣吧~~!"我自己也來照張相網路發言也是有法律責任的~~!!
記得國外有一種律師,專門幫小市民對抗大公司。且不收取費用。但是有大部份的賠償金要給他當傭金。台灣好像沒有厚~~~可能是因為台灣對大公司沒有所謂的"懲罰式賠償",沒有賺頭。之前有個新聞 台灣在美國的分公司,賣的果凍噎死小孩,判賠五億八千多萬台幣。還有...未在說明書上註明"開車行進中不能離開駕駛座到後面煮咖啡"於是叛賠175萬美金加一部新車。
slipper007 wrote:也是啦~~天氣熱,睡...(恕刪) 根據你說下午的顧客是樓主找去的蘋果記者,請問這怎能妄加定論,感覺你已經對樓主有不公正的立場來看待!記得樓主也有提到,當他看到裡頭有顧客,都想衝進去對店家要求賠償,來讓顧客因此了解店家"後續的服務"!!就這點,應該可以大膽假設樓主根本不知道裡頭顧客是誰。不過,網路上所留的話,又有誰能跳出來替樓主百分之百保證是真!如果是假那只能說很有心機,不過我大部分相信樓主所言之真,很能體會心愛的事物不見,又無法得到合理的賠償的感覺! 試想,如果你是樓主,那麼你會怎麼做? 如果你是店家,你又會如何處理?我不是為誰說話,只是站在"正常人"看事情的是非對錯上來看待這事件!!不能否認,我是"一般的平凡人",對於樓主的遭遇還是具有小小的"同理心 、同情心"的 !
服務做得好 生意沒煩腦服務做不好 客人一直跑要是店家在相機遺失的同時賠上全新的50D做補償,並誠心道歉說不定這篇文章的標題就變成<失而復得的50D>就剛心A 花東XX王店家有好的服務、好的信用才能生意旺旺好、賺飽飽呀除了樓主吃虧......我想店家現在比樓主虧更大了也許好幾筆生意都因此消失了黑掉就很難洗回來了.....To 花東相機王:請賠樓主 全新50D及 賠償他這陣子以來少拍的回憶...無價會做生意的就會在這時候: 賠上5D2一台!然後生意更好~多賺到的好評、信用、生意,何止1台5D2能比擬?可惜店家選擇的是 傷人更傷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