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記者不就是只有兩種情況
一是發言者本來就是該店家
二是發言者是聲援該店家
試想如果你是該店家 將客人相機寄不見而提不出貨運證據
而只賠認定的二手價
那只要是消費者身邊所有不管有沒有玩相機的人那還敢去此店家消費

竟然還祝樓主出入平安

開店的人就不用消費嗎?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
本來是不太想說的,看你是年輕人有大好的前途
讀書讀這樣高,若是有個前科在,也不太好
也點你一下,路不要越走越偏...
一開始的標題是"[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
這樣侮蔑店家的標題也敢打上來
不怕公然毀謗罪的官司找上門來嗎?
本來樓主一手的好牌,可以弄死店家的
結果就因為社會經驗不足,打到最後兩敗俱傷,真是可惜啊~~!!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用消保官的信函傳給店家請求調解
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天下事,爭不過的理字
當然~身為消費者,遇到委屈,訴諸於網路討論區、報章媒體,都是應該有的權利
但是雖然你有理,太過的要求,反而會傷到自己,有理變沒理了,看到時候誰會幫你
還有~你下午看到的相機店裡的人,不是顧客啦~! 是你找去的蘋果日報記者吧~!!
社會事,若是遇到錢不能解決的,那絕對會是個大麻煩
快快去跟店家好好解釋何謂"[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吧~!!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用消保官的信函傳給店家請求調解
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天下事,爭不過的理字
當然~身為消費者,遇到委屈,訴諸於網路討論區、報章媒體,都是應該有的權利
但是雖然你有理,太過的要求,反而會傷到自己,有理變沒理了,看到時候誰會幫你
還有~你下午看到的相機店裡的人,不是顧客啦~! 是你找去的蘋果日報記者吧~!!
社會事,若是遇到錢不能解決的,那絕對會是個大麻煩
快快去跟店家好好解釋何謂"[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吧~!!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恕刪)
ryanwg wrote: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
喔~綜觀閣下的言論
似乎已經有恐嚇的意味存在喔
樓主是否要先把畫面存下來呀
先去備個案呀
有空在這裡嗆聲
倒不如快一點還人家相機吧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