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滿落幕>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 . . . . . 6/9更新

才一天沒上沒想到竟然有這樣嗆聲的內容出現!
知道是記者不就是只有兩種情況
一是發言者本來就是該店家
二是發言者是聲援該店家
試想如果你是該店家 將客人相機寄不見而提不出貨運證據
而只賠認定的二手價
那只要是消費者身邊所有不管有沒有玩相機的人那還敢去此店家消費
竟然還祝樓主出入平安 真不曉得現在開店的人在想什麼?
開店的人就不用消費嗎?
基隆丫貴 wrote:
當然店家可以聲明他也是受害者,只要他能夠提出貨運寄貨單出來

以及對方簽收的收據

才可以"聲明"

但是也要店家拿得出來才行(恕刪)



可以google 一下新聞,可以看到很多案例

例如關鍵字 "洗丟賓士賠慘 要白幹一年半 "

洗車廠洗丟s320一輛,法官判賠170萬,這也是折舊過後


有事沒事多看新聞也不錯
scrumhalf wrote:
怎麼會有這種店家,把...(恕刪)



恩....是啊...現在網路這麼發達.......google大神超強
除了人肉搜索厲害......店家搜索也不差.......
如果沒有完美平和的落幕..我想..
任何網友經過這連鎖店
心中永遠就會浮出"消失的50D"的問號.
當然先來一下看了就讓人不舒服的字眼!!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

本來是不太想說的,看你是年輕人有大好的前途
讀書讀這樣高,若是有個前科在,也不太好
也點你一下,路不要越走越偏...

一開始的標題是"[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
這樣侮蔑店家的標題也敢打上來
不怕公然毀謗罪的官司找上門來嗎?

本來樓主一手的好牌,可以弄死店家的
結果就因為社會經驗不足,打到最後兩敗俱傷,真是可惜啊~~!!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用消保官的信函傳給店家請求調解
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天下事,爭不過的理字

當然~身為消費者,遇到委屈,訴諸於網路討論區、報章媒體,都是應該有的權利
但是雖然你有理,太過的要求,反而會傷到自己,有理變沒理了,看到時候誰會幫你

還有~你下午看到的相機店裡的人,不是顧客啦~! 是你找去的蘋果日報記者吧~!!

社會事,若是遇到錢不能解決的,那絕對會是個大麻煩

快快去跟店家好好解釋何謂"[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吧~!!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

現在開店是啥背景??這是法治的國家耶!!還大言不慚的在這說教~
人家相機拿去那間店裡去清,現在不見了,不用還嗎??
還好意思說「背景」,真的是丟人啊!相機都不還了還有啥背景?!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用消保官的信函傳給店家請求調解
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天下事,爭不過的理字

當然~身為消費者,遇到委屈,訴諸於網路討論區、報章媒體,都是應該有的權利
但是雖然你有理,太過的要求,反而會傷到自己,有理變沒理了,看到時候誰會幫你

還有~你下午看到的相機店裡的人,不是顧客啦~! 是你找去的蘋果日報記者吧~!!

社會事,若是遇到錢不能解決的,那絕對會是個大麻煩

快快去跟店家好好解釋何謂"[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吧~!!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恕刪)

ryanwg wrote: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

喔~綜觀閣下的言論
似乎已經有恐嚇的意味存在喔
樓主是否要先把畫面存下來呀
先去備個案呀

有空在這裡嗆聲
倒不如快一點還人家相機吧
恕刪)

請問一下,slipper007
公然譭謗罪在本事案不一定成立,若樓主所言為真,更不可能成立.
也不會導致樓主出入安全.
今天樓主如果看見你的文章產生恐懼害怕,然後報警,事後警方查出你與花東相O王有關係,
那百分之一百有刑事責任.

請注意你的言行


希望時間可以停留
哇~~~~
好大的官威啊!!
如果再讓你撐個幾年,你可能連法官都不放在眼裡囉~

想不到現在連買個相機都要問背景啊!!
怎樣~現在店家是和黑道掛勾嗎?
是廟口的,還是後壁厝的啊~~~
老大是gita還是masa??
我好怕喔~~~~~~~~

知道自己無理,還烙狼來唷~~
這樣只是更證明店家站不住腳,見笑轉生氣....

如果事後證明這家『花蓮相機王』和其他的相機王是關係連鎖!
那我看這個連鎖,也活不久了!

大家也都知道,哪些店....絕對不能去了!

我是沒看完全部的發言啦
看了樓主的發言和前三頁
只覺得店家弄丟相機真的蠻誇張的

不過民事賠償本來就是要算折舊這不是常識嗎?
就算告到消保官告到法院也是一樣丫
難不成在路上撞到一台20年的老爺車要賠一台新車?
那個幫店家抬出背景的林先生(春仔,小春春)
google一下就知道常在建國路和網友交易, 建國路上有很多相機店, 不知道是不是剛好就在大元光電上班,是的詁就
不過他姓林, 大元老闆姓李吧, 花東相機王負責人姓余
我很肯定,這位林先生,你已經有恐嚇的動作了
幫同行或老闆說話,沒人會說你不對,最不對的是最後一句話
趁早正式向版大說道歉吧,還來得及!

jershian wrote:
簡單......點他...(恕刪)


所以高雄那間也叫"相機王"嗎?
跟網路上大間的士林"相機王"有關係嗎?

KENNY000924 wrote:

還有哪幾家是連鎖店...(恕刪)


我也好想知道...
看到有"背景"又要我們"出入平安"就好怕嘔....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恕刪)


一看就知道你是店家關係人, 不然怎知去的是記者?
還有在網路上放狠話又嗆聲的, 你當台灣真是個沒有法治的地方啦?
覺得自己站的住腳的, 就快點去告吧,
我怎麼覺得你們不可能告的贏呀?

另外, 樓主如果最近出了點什麼事, 不管是車禍, 人受傷, 還是家裡怎麼了,
你就等著被當成嫌疑人傳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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