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滿落幕>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 . . . . . 6/9更新

都已經人肉搜索到這樣了
還不出來說話.....
好吧!每天路過就來頂一下... 看能蓋到幾樓

Wang_Sherlock wrote:
都已經人肉搜索到這樣...(恕刪)


人肉搜索 真強

還可以找到他老闆的照片
我之前也要在這家高雄店買過東西~就是那個老闆讓我覺得很不想在去!講的自己好像很厲害~還要我不要考慮!
講話非常機車~不買就在那冷朝熱諷!
這一家~我一定不會去買!
會遺失50D我也覺得是這家老闆已失人心~所以員工才會搞出這一件來搞他!
Paul_mobile wrote:
我如果是大元的老板, 一定馬上出來澄清並與花東相機王店家劃清界線. 一個"單純的"分店的過失幾千元的爭議而已,竟能演變到影響全省的各分店的消費抵制, 真是很不懂他們是怎麼做生意的...,...(恕刪)


他們打的戰術跟某蟻大力一樣
堅決不道歉, 不處理
反正消費者跟白吃一樣
過幾天就忘了
過幾天風頭過了
悄悄換個名字
照樣大把大把鈔票進口袋

沒看到該公司的名字
要背景大, dollar多才可以進去消費

我也要注意出入平安了
就算是21000元吧

那其他的延誤損失也該列計吧
Your brain has two parts:the left & the right. Your left brain has nothin
101stAirborne wrote:
當然先來一下看了就讓...(恕刪)


其實滿多行業都有"掛羊頭賣狗肉"的狀況
尤其是賣筆電、相機、洋酒等高單價貨品的行業

我想"刷卡換現金"這項服務才有可能是這些店家的業務及主要收入來源吧
門口就隨便請幾個阿弟仔裝裝樣子

不要說沒有,電子街、洋酒行找找一定有提供這種服務的店家

純幫忙蓋樓,本人言論並無預設任何立場,請勿過度解讀
為了不讓大家 "過個幾天就忘了"

每天把這種 無良店家、無良作為 頂上去是一定要的啦!!
這件事牽扯的不只是消保法了
或許可用其他法律會更快速
建議用
民法-財物損失求償
刑法-詐欺.竊占他人財物
這方向去處理
好的相機店家帶你上天堂,不好的相機店家帶你去地獄
....頓爹中............
老師有講你有沒有再聽....不聽....不聽..那你還看老師節目.....那你還發表蛇麼哩.....不要看不要發表嗎?
....頓爹中..........頓爹中......準備丟筆....筆丟出去.......頓爹中......
你就直接去報警....上法院按鈴申告....找律師.....就好啦
如果是真的....你又站的住腳....而又有確實的証明(據).....怕什米東東哩
就這麼簡單就好拉....扯這麼多又有蛇用哩浪費時間和精神又造成你的困擾
好了就這樣了...好了老師還是有3個名額只要答對老師的問題就送給3位朋友明牌.........
老師的電話是0800最小黨最小黨或是0800588588(0800我怕怕我怕怕)


jb29001078 wrote:
我有問在大元之前工作的朋友~~老闆姓余~叫x宏


人肉搜索還真厲害

連大元的幕後老闆余照X先生的照相都可以找得出來
出了泥坑進了索尼,喜愛拍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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