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花東相機王,店家趕快賠償樓主吧!若以50D一天租金600元,從3/31的三個禮拜 4/21算起到今天5/31 共40天60*40=24000 ,50D=>2700027000+24000=51000必竟樓主沒有任何過失, 相機是店家所遺失.將來如果上法院,賠個三、四萬跑不了,甚至更多.就算店家你贏..你店家還是輸, 因為還有誰敢你們買東西.做生意合氣生財, 千萬不要因小失大.請三思
moer wrote:TO 花東相機王,店家趕快賠償樓主吧!若以50D一天租金600元,從3/31的三個禮拜 4/21算起到今天5/31 共40天60*40=24000 ,50D=>2700027000+24000=51000必竟樓主沒有任何過失, 相機是店家所遺失.將來如果上法院,賠個三、四萬跑不了,甚至更多.就算店家你贏..你店家還是輸, 因為還有誰敢你們買東西. 幫大元3C光電相關分店-花東相機王省點錢好了尾數去掉,好歹賠個五萬吧
ioi klkl jk wrote:至於...店名就用王機相蓮花 大元既然喜歡用相機王的封號那也不用把它們的店名倒過來寫只要在它們對面開一家花東億華保證生意一定是強強滾台北的億華,聽到網友們的心聲了沒??全台各縣市的所有同好都在等你們開分店
50D .. 剩下兩萬一這個會不會太扯= =我覺得店家這方面真的很不會做人認賠阿莎力一點..畢竟理虧!!50D 全新就賠給..事主了.或許還可以在01搏個優質店家的美名畢竟敢作敢當 敢弄丟也敢賠!~而不是現在淪到.如此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