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blue1977 wrote:先預祝樓主一切順利別...(恕刪) 天哪,我也太閒了竟然爬完六百多樓...先祝樓主調解順利!店家是吃定後山朋友的善良嗎?打從一開始就認定賴掉了消費者會自認倒楣,真是太傻太天真...另外竟然還殺出一個嗆聲的,真是有完沒完,都不知道江湖規矩要先報自己門號嗎?老大都沒教嗎?告訴你,我的門號是台灣大哥大....
商場有言:『即使爭贏了法律或道理,結果失去了客戶,這就是筆徹底失敗的生意』當然不是指樓主爭不贏道理而是許多道理在法規未完善以及消費者弱勢的情況下也可能被裁定為不符道理縱使受害消費者最終無法得到合理而且滿意的賠償但是無良商店絕對才是最慘的輸家像孫志浩就是依法分得了財產一輩子也將擺脫不了眾人的輕蔑和訕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