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都是用軟性癲皮法!能拖就拖!由1星期~1年吧!只要消費者不提告就拖!牠們也沒說不賠,但在賠贘方面就盡量壓低!這些商人唯利是正常,但令人生氣的是在面對苦主時的消極態度!很難處罰他們,但是樓主該堅持他們的高額賠償和叫他該付出這段時間相當的精神損失和無機可用的冏況!
假如說,你到一家店點了個飯,吃了一半...小二過來抹個地把飯打番了,現在要你付一半價錢,你會給嗎@@?這種情況直接賠新機,如已停產是賠最接近低不比原來型號低階的新貨,根本是常識吧,我買隻滑鼠拿去修理,修不好都直接給我新型號,何況是相機啦這店不是黑,這根本是笨首先他們承認遺失了,責任就一定在店方沒有任何證明相機使用狀況下,難以估計折舊率時間拖越久,可以提出的其他損失越多當初27000,現在新貨多少?扣掉其他配件後剩多少,跟21000是差多少?即使到最終真的賠個21000好了,店家沒賠少很多,中間損失的商譽根本不值那個幾千,很少看到有這麼笨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