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2723W退差價500元,竹北燦坤要我去還給他

重複文章自刪!!
重複文章自刪!!
重複文章自刪!!
ike03914 wrote:
如果店家的規定(7日)在法律上成立的話,閣下可能有"不當得利"或"侵佔"的疑慮.......
以上謹供參考,若有不對,請多包涵.....加油


不要亂講好不好
這是民事上的糾紛
哪來的不當得利跟侵佔

qqwen wrote:
各人自尊....價格...(恕刪)


買賣交易行為,甚麼時候又扯上自尊了

當退款交付手上時,契約已經成立

要人家交回去,這種反悔的行為其實不需要理會


違返法律和善良風俗的契約就算訂的在詳細也是無效的.
suhsien wrote:
買賣交易行為,甚麼時...(恕刪)


論法或許不需理會..

論情......不該自己的..拿的..總有一天會加倍還回去..

人總會選對於現況最有利的..

工讀生的錢也是流汗錢,若能賺得更多,誰願屈就於小員工
也不需正義魔人出現..也沒人拿刀逼你還回去..

叫你拿回去..被人罵魔人......叫你收好..反損你我道德陰德...
大家都路人..誰管你今天多占了幾百便宜..以後會怎樣

事情你就自己處理吧

買東西我事情查好價格..不讓人家多貴一些..卻不想趁人家混亂中賺人幾百元
jet1019 wrote:
小弟是16號買的AL...(恕刪)

燦坤工讀生,一個小時大概100元吧!!
你不還的話,他會多站5個小時,才能把賠的500元賺回來,對他算是個教訓,以後工作後會小心一點!!
但對你來說,佔了500元的便宜,可能以後會去佔更多的便宜,最後可能會得不嘗失!!
既然您會上來問,代表心理也是很掙扎!!
良心建議,如果不差那500元的話,拿去還給人家吧!!
我想樓主可能會越來越不愛自己越來越討厭自幾己吧!
500元可以就救自己的soul 我想應是很便宜吧!
Qparts wrote:
基本上這只是做帳的問...(恕刪)


這真是一個好方法
樓主可以參考看看

另外,x坤多年前已經被我列為拒往戶
電腦一點也不專業啊~

Qparts wrote:
基本上這只是做帳的問...(恕刪)


+1

退貨再賣10900
這樣就做帳完成了
什麼工讀生自己賠?
沒去退的就不要隨便臆測
這樣想是沒錯但..超過7天的螢幕會什麼可以給客人退貨呢?退貨當下為什麼又可以馬上銷售?

為什麼退跟買的是同一個會員呢?

銷售記錄是看的一清二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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