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次剛落幕的 太古銷售糾紛中,似乎缺少另一位主角的說法!你覺得這是完美的END 嗎...

原主題:太古福斯訂車,公司不承認訂單,事情結束~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2326176&p=1


看了幾天連續劇,事情總算結束了

從 事主在01 po文到現在,感覺整個事件都缺少一點完美......:

1.對 01及廣大的觀眾來說,似乎上了一課但也感覺被利用了,小蝦米加起來光吐一口水就嗆傷 大鯨魚

2.VW(福斯)的車不錯,省油安全性強,可 太古 這代理在這次事件中,可以說[腦門給內部這些官瞭給擠對]賠了信譽及形象,早知如此何不做得漂亮一點,無形傷害絕對多於賠償金數十倍甚至數百倍.

3.事主 靠著群眾及媒體的力量最後得到了賠償,但事後勒!大家都不是傻瓜,會買百萬以上的車難到沒有社會經驗嗎!既使當初就算誤撿到便宜,就算對方(車商)蠻橫處理不當!但終歸還是賺到了賠償金!南台灣可不比我們大台北左右鄰居相互冷漠是平常,人情味及互動是比台北人綿密,大家都是同情弱者.....我看[事主]往後在周邊人際關係範圍內會有不同評價!這必定是事主周邊三姑六婆很好的(清算)話題!說不一定整個南台灣車商營業所都私下貼出了公告注意[事主]上門了.

4.當初闖禍的業務員可能得到了一生難得的社會經驗,我很好奇他會不會被太古[秋後算帳]!其實整個事件中最缺少的是 這位業務大哥 沒有上來發表意見,讓我們只聽到一邊絕對的說法,這就是美中不足!


~~~~~~~~~~~~~~~~~~~~~

PS1:如果我是事主的話,我會把這賠償多出來的錢,部份或者是全部 捐出來做公益,必竟沒有廣大群眾的力量及01這些會員給你的加持,媒體會鳥你嗎(每天商業糾紛都會發生)!並把匯款單PO出來做最後的END , 這才是給我們這些01會員及廣大支持你的群眾完美END
個位 大人 有何看法!!!

PS2: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09&t=2336324&p=3#30486326
chens1388 wrote:
一碼規一碼!上次說 [是我就捐出來] 是我說的

原因是我一直疑慮上次 太古事件上,那車價價差差太多!........

以現在消費者購買經驗法則很難讓人不懷疑會購買百萬的車主當初在商恰購買,在下訂時候可能內心已知道

業務已報錯價!故意造成消費事實的可能!

我也對 太古(那次事件內容)對消費者態度感到不好評價.也可能我曾做過汽售這一行業,所以我對過程有自

己的看法!試想一下!在台灣這種消費市場不大的環境裡,不好的評價很快壞名傳千里!那太古還能在南台灣混

嗎!為何南台灣[太古]銷售主管及當事人為何會失理智失態對付自己的客人!是否他們認為菜鳥故意被坑

勒...

我只是說 另一個事主(菜鳥業務)沒有來發言...... 這很嚴重嗎!


社會上百百人,啥事都有!每個人價值觀不同!假設是以 事前發現契約報價失誤而故意造成合約成交事實,然

後利用廣大互連網及媒體來造成社會事實而造成得當取財~~~~這合乎我們台灣人的社會正義嗎 ...(恕刪)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天在01發生
絕大部分的車主得到利益之後
幾乎8成以上都消失不見蹤影
所以這一類發文我都不去看的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大呆群 wrote: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天在01發生
絕大部分的車主得到利益之後
幾乎8成以上都消失不見蹤影
所以這一類發文我都不去看的
...(恕刪)


也不用這樣說,也許有一天你或你周遭的人也需要這樣幫助
今天如果你是在商家的角度來看~不管事情鬧大與否~~~
在與顧客談好和解之後~~~你會希望他幫你再度大肆宣傳說~~那個啥啥啥已經怎樣怎樣了????
當然是希望他能不要在網路上再說太多不是嗎!???這有啥好奇怪~~~當然會被河蟹丫~不奇怪!

只是身為事主~~若能主動告知幫忙"讚聲"的網友們~也是對大家的一個感謝壓!!
只是如果這樣有人覺得自己被利用!?只能說~~~難道!?你希望你會得到啥禮物嗎????

chens1388 wrote:
個位 大人 有何看法!!!...(恕刪)

任何事件都是.看人.看事.看口氣.不對盤.就走著瞧..

wei5712 wrote:
也不用這樣說,也許有...(恕刪)


如果我需要受到幫忙
我一定會給幫忙的人一個交代
既使是有利益也歸公益團體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捐出來做公益...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
捐出來做公益...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
捐出來做公益...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
捐出來做公益...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
捐出來做公益...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捐出來
.............
上次那個河蟹的R350車主

我只能說

錢真的很偉大
不明白為何一定要人家把錢捐出來?

車商違約賠償是應該的,車主本來就有權拿合約或是協議中的正當賠償,至於這筆錢要怎用我們如何能干涉?

古人說助人不求回報指的是如果你以會有回報為前提去助人,那心態上就已經走偏了,今天幫到了事主,如果他願意,把得到的拿來棒助更多人是好事,但如果事主有其他盤算還用途那就不是我們該出嘴的

因為這已經超出了幫助的範圍,成了干涉他人自由
五萬加五萬本來就是事主應該要拿到的,就算事主沒上01來,走協調這條路也是會拿到這麼多,不懂為何說是靠著群眾及媒體的力量最後得到了賠償.消費者的權益還是要靠消費者的力量才能得到確保.至於和解書的內容保密之類的都是制式的內容,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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