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撞成這樣要如何主張權利?

車頭的狀況,是因為前面是有點像貨卡那種輪子很大,高底盤的
絕對是推撞,有行車記錄器為證

價錢...因為還在談先保留
至於好幾倍當新車頭期款...只能說太小看01網友的消費能力
開15年是因為紀念價值,這台是繼承我爸的遺產,不是換不起

這台車因為有紀念價值,平常都照顧得很好,9~10萬之前都是原廠保養維修
之後也是每5000保養,有單據可查
平常都停車庫,一年在外過夜次數大概不到10天,車漆很光亮
里程數大概也15萬多,平均一年一萬多一點點
光今年1月換的四個輪胎,大概就跟保險講的殘值差不多
所以絕對沒有上面網友說的那麼賤價...

雙面浪人 wrote:
車頭的狀況,是因為...(恕刪)


樓主零肇責的話,要求恢復原狀很合理,事實上也無法完全恢復原狀
對阿
所以是"萬一需要上法院" ,才主張恢復原狀
不然其實大家都談到一個理想的價錢也是可以接受

前提是人沒有什麼問題,跟對方有誠意談
至於對方的保險公司目前是跳過(從頭到尾一直咬定殘值真是超沒誠意)

雙面浪人 wrote:
對阿所以是'萬一需...(恕刪)


半年內沒有和解就可以上法院了,第一次開庭大概也是要求和解,最快明年這個時候,就會有判決了。

雙面浪人 wrote:
光今年1月換的四個輪胎,大概就跟保險講的殘值差不多
所以絕對沒有上面網友說的那麼賤價

不相信你可以去問問車行或是車界的朋友此車的行情

這車頂多就是保險公司估的2.5萬!

或許在你的心目中他很值錢。

不過市場的價格就是如此!

wayne36183512 wrote:
不相信你可以去問問車行或是車界的朋友此車的行情

這車頂多就是保險公司估的2.5萬!

或許在你的心目中他很值錢。

不過市場的價格就是如此!

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對物的價值定義也不同
所以通常到法院去並不會只看當方面認定這東西值多少去作為賠償標準
最客觀的作法就是恢復原狀這麼簡單
當事人有本事只花2萬5就恢復原狀那也是對方有這個辦法

在受害人100%無過失的情形
在法院只有一種狀況會討論到折換現金賠償
那就是"不能"恢復原狀的情況

在法律上的不能並不是只加害人沒錢賠這種情況
而是所謂的"欲求其生而不可得"這種狀況
簡單的說就是整台車擠壓成回收鐵塊,或是焚燒熔解成無法辨識車子之類的的情況
在不管用任何手段都無法恢復原狀的情況下才成立

而開版大的情況很明顯的就是車子還能修,所以並不是陷入不能修復的情況
因此肇事者並無理由拒絕修復以現金賠償。

這段說法開版大可以參考一下,到時候上法院可以用XD

再來這邊要提個觀念

不管是有意無意,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時候
加害人原本就有義務要恢復被害人受損害之前的原狀
而在法律上"恢復原狀"是沒有對價關係的
只有在不能恢復原狀或是被害人同意以金錢補償的時候,才有可能改用金錢折算所受損失。
謝謝EAPON大的提醒
萬一需要上法院會用到

現在車子停在外面一陣子了
里長還有來關心,因為有人看到覺得不吉利之類
希望下個月調解可以順利...
EAPON wrote:
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恕刪)


這篇對很多人有幫助, 收藏
恢復原狀為優先, 法官沒義務幫肇事者或保險公司省錢,
不要被保險公司誆了
保險公司的話術:死咬殘值
因為老車殘值實在太低,隨便個價錢(找同型號二手,保養廠開的修復單,協商金額)都可能是殘值的好幾倍
然後他們就有話說,ex賺這麼多倍還不滿意之類

所以搞清楚定位是很必要的(感謝樓上眾網友^^)
還有如果真的不能避免麻煩...就當上社會大學學經驗
如果是十多年的大水牛S320(原價數百萬).現在一台假如10萬內.一個不小心被撞到.需要修80~100萬.車主主張恢復原狀.不要用殘值賠.你覺得應該賠多少是合理價呢 ?



ruby6436 wrote:
這篇對很多人有幫助,...(恕刪)

雙面浪人 wrote:
保險公司的話術:死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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