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dy Shiau wrote:台灣現有車輛安全有統一標準
碰撞安全上就
shiorizero wrote:
感謝您的指教,但我的說法並無與您所述相同,依您的說法,應該改為因此從不開車!...(恕刪)
大大說的論點完全錯誤
假設跟舉例一下
一台汽車安全性從60分到100分 共分成4等級 同樣的 車價也從60萬到1000萬共分成4個等級好了
請問大大 民眾有沒有依照自己經濟能力 選擇50萬的來開 然後用更守規矩跟遵守交通安全的防衛性駕駛原則來開車的自由
大大你憑什麼要求政府強迫立法 把60分安全標準的車拉高到80分起跳 搞得車價變成1~2百萬起跳 一般中產階級都負擔不起 然後還在那邊自以為清高 跟注重安全的高舉道德大旗
強制提高安全配備 如果擔保車價完全不能上漲 或上漲的車價完全由大大你來出
那小弟就支持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gamusyala wrote:相信您也看到回文了,什麼消費者就有什麼業者。如果多數人認為影音設備比主動安全配備更重要 (影音配備我一上車就能用,主動安全只要沒出事都是白裝的),那連署找得到足夠人嗎?如果主動安全配備有一天成為全民共識,沒有這種配備的車銷量很低,那時候還需要連署嗎?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連署要求政府修訂相關法律...(恕刪)

制度引領國家進步,立法的用意就是推動社會前進,倘若靠民意難以做到時,就需要立法強制執行。您若看出了主動安全配備的重要,那麼就由身邊的人開始教育起,讓越來越多人知道,樂意把主動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到它該有的地位,我想會比現在去搞連署更實際可行一些吧?或許像推動強制險的柯蔡玉瓊一樣去遊說立委也可以。
1DX + 35L、85L II、135L、 16-35L II、28-70L、70-200L 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