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超速違規的成立要1. 超速多少2. 在哪裡超速3. 哪時候超速也就是how, where, when 三要素都有才成立如果只是計算進出交流道的時間那可以偷雞的方式就多了同時被開罰的民眾也可以用超速事實不明確的裡由來進行抗辯因此我想應該是不會縮邊吧...。反而我覺得很有可能擴編。過幾年說不定慢慢的台灣警察會跟美國警察一樣,開始提倡開車攔截端看現在已經有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攔車就知道了...pull over activity 應該是可以預期的